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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试阅 ✿] 简璎《金砖农家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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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喵 发表于 2017-1-12 16:5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书名:《金砖农家女》
作者:简璎
出版社:新月文化
出版日期:2017年1月18日
女主角:丁沐(丁沐儿)
男主角:阿信

【内容简介】

被渣夫休离,积蓄全被带走,丢下儿子去跳河自尽,这原主可真出息啊!
但既穿之则安之,来自现代的丁沐儿如今当了孩子娘也学着当个好母亲,
加上不小心捡了个失忆男回来吃软饭……不是,是做善事,
为了一家三口人,她定要发挥金手指来个发家致富奔小康……个屁!
只会做陶瓷的她,偏在这大萧朝无用武之地,只能靠原主手艺种种田、卖吃食,
最多,做些肥皂到市集卖卖赚点小钱,上馆子吃顿好料还要被前夫来呛声,
幸好她脑子动得快,做了雕花砖头出来,这下连温州首富湛家都来找她谈生意,
但孩子的信叔是在臭脸什麽?前夫来闹时他不爽她能理解,
湛二爷送钱给他们盖房子,他架子却摆得比人家大,
还动不动就说要走,不阻碍她的幸福……喂,他是失忆不是失智好吗?
没忘了在山洞那夜,亲了她还对她……(不好意思说),她不嫁他怎麽行!
当初也说好,她做出陶瓷的话,他就跟她姓!看看,她终於找到做瓷的高白泥,
连夜烧出个瓷茶碗当「求亲理由」,这下他不在她家落户都不行,
不过,事情发展怎麽越来越奇怪,婚礼赶进度十日完成,害她被谣传先有後婚,
成婚後她家居然被大批官兵包围,齐声说:「恭迎王爷回京!」
喂喂,他好像很多事都没交代,包括家里还有个正室,天啊,她莫名变小三?!






    第一章 穿越,当了娘

    「丁娘子,你快醒醒!你这麽一走,小阳怎麽办?你真忍心让小阳一人孤苦伶仃的在这世上飘零吗?」一个焦灼中带着几分责备的女子声音。

    「我说丁娘子啊,你怎麽这麽傻呢?你两眼一闭,也不能改变任何事呀!俗话说的好,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半点不由人,那白眼狼已经进县城去迎娶杜家嫡女了,这会儿你死了,就是亲痛仇快,只可怜了小阳这懂事的孩子,已经被亲祖母、亲爹给抛弃了,现在又没了娘,你要他这麽个小不点怎麽活呀?」一个大娘恨铁不成钢的声音。

    「如何了?」一个男人如雨前闷雷的声音。

    「我再多扎几针试试,明明还有点儿气息……」这是先前那女子的声音。

    听到扎针,丁沐儿黏乎的眼皮倏地睁开了,模糊的意识也苏醒了,她转动眼睛,克服着喉咙如火燎过般的疼痛,努力开口说话,「不要打针……」

    从小到大,她最怕打针了。

    「醒啦!这可终於醒啦!」郭大娘松了口气,欣喜的朝外间喊了起来,「小阳!你娘醒了,甭哭了!」

    话刚落下,一个四、五岁左右的小男童就从外间冲了进来,一下子扑到床边,搂着丁沐儿放声大哭。

    郭大娘笑道:「你们瞧,这孩子我还以为他不会哭也不会笑哩。」

    「醒了就好,莫要再做傻事了。」晴娘收舍好针灸包起身。「我去给你熬碗粥,再煎一副祛寒汤药,免得身虚染了风寒。」

    吃了粥,喝了药,一直到夜都深了,丁沐儿就着透进窗来的月光看着窝在自己身边的小人儿,这才慢慢有了真实感。

    她穿越了。

    还穿成了孩子的娘。

    也就是说,她现在有孩子了……这不是废话吗?

    前世的事她都记得,出事时,她正开车要去市区的大卖场补齐一个月的生活用品和食物,就在经过连结城镇的大桥时,地震了,桥断了,她连人带车的落到海里,然後,她就来这里了。

    原主的记忆她也有,这里是大萧朝,朝阳十五年,她住的这地方是温州吉安城甜梦镇的安然村。

    她前世叫丁沐,现在叫丁沐儿,十九岁,四岁的儿子叫温丹阳,所以她这副身子十五岁就生孩子了,这实在令她咋舌,原来古代人真是都很早婚,上辈子十五岁时,她也才国中毕业……

    丁沐儿的丈夫叫温新白,是个读书人,眼下只是秀才,一心想考功名,有个寡母和妹妹,家里就靠丁沐儿卖吃食和种田维生。

    不久前,温新白进城访友,在清风寺前捡到了吉安城首富的嫡女杜乐芝的帕子,杜乐芝对他一见锺情,表明了要他入赘,待他明年秋闱中举之後,杜家会资助他进京参加会试,荣华富贵的日子不在话下。

    於是,温新白回来後就以七出第一条「不顺父母」休了丁沐儿,且怕被杜家发现他有妻儿,他连儿子也一并不要了,还在休书上写明儿子是丁沐儿嫁给他之前就怀上的,跟他没半点关系。

    隔日,温家母子三人就喜孜孜的收拾包袱离开了安然村,还带走了丁沐儿仅有微薄积蓄,任凭丁沐儿怎麽抱着温新白的腿苦苦哀求,怎麽保证她会努力赚钱让温新白进京参加会试都没有用,温母走前甚至还踹了丁沐儿一脚,让她放手,不要再纠缠她即将飞黄腾达的矜贵儿子。

    温家母子三人走後不久,丁沐儿就不吃不喝,过了三天,她就想不开跑去跳湖自尽了。

    丁沐儿死了,而她丁沐来了。

    她在心里叹了口气,为了一个不见得会中举的渣男,值得吗?

    那个温新白,当秀才都好几年了,谁说明年就一定能成举人?且那负心汉,为了富贵连孩子也不要,真是忍心啊,而原主也不是个好的,要去死前就没想过小阳才四岁,要怎麽过活?真自私,真残忍……

    她轻轻抚着怀里熟睡中孩子的白净小圆脸,不知怎麽地,母爱就大喷发了。

    她柔声对小阳说道:「你放心,你娘死了,我会照顾你,你娘丢下你,我不会丢下你。」

    从现在开始,她不是丁沐了,她是丁沐儿。

    丁沐儿来到安然村三天了,她原本的个性就有些大隐隐於市和既来之则安之的自在从容,如今更是落实得很彻底。

    要不是如此随遇而安的性格,她一个大学刚毕业的花样年华女子,又怎能跟随脾气阴晴不定的当代陶艺大师崔勇泽隐居在山里学艺呢?

    其实,安然村还不错,这里有百来户人家,前世她住在深山里时可是一个邻居都没有,而现在她的邻居也都不错,对门的郭大娘很照顾她,旁边住的晴娘就是那日为她扎针的女子。晴娘自谦略懂医术,平时也帮村民看看小病小痛,丈夫李猛靠打猎维生。

    「小阳,出来吃早饭了。」她进书房去叫人。

    这屋子不大,就两个房间,原本是温新白、原主和小阳住一间,温新白的娘和妹妹住一间,她看小阳爱读书,就把另一个房间改了当书房,温新白走的时候,一屋子的书跟文房四宝都没带走,小阳就有现成的教材,而这孩子也乖巧得让她心疼,每天鸡鸣她起来做饭,他就跟着起来抢着叠被,洗漱後就去练字,还写得有模有样的,让她啧啧称奇。

    前世她有一个哥哥、两个姊姊,他们各生了两个小孩,所以她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都不缺,但他们个个都是被宠坏的恐龙小孩,都没有小阳一半的乖巧懂事……不,是连四分之一都没有……奇怪了,难道这就是自己的孩子最好的概念?

    虽然小阳不是她亲生的,但确是这具身体生的,而经过三天的朝夕相处,她已经完全把自己当娘了。

    「是的,母亲,孩儿这就出去用饭。」小阳搁下毛笔,用纸镇将宣纸压好,有条不紊的起身。

    丁沐儿扶着门框,眼里扬笑。

    听听,多麽乖巧啊,她能不疼吗?

    每当这时候,她就会觉得原主自私,怎麽能把这麽可爱的孩子丢下,原主寻死真的吓到孩子了,小阳夜里都要紧紧依偎着她睡,彷佛怕他一睡着,做娘的又会丢下他去死似的,常看得她心里一揪,忍不住把他抱紧处理。

    所以,她现在反而担心一觉醒来,自己回到了现代,如果连她都消失了,那小阳可怎麽办才好?

    娘俩吃完了早饭,小阳又去练字了,丁沐儿把饭桌收拾了一下。

    微风从敞开的窗子吹进来,门廊下一个木制风铃响了几声,除此之外,四下安安静静的,除了虫鸣鸟叫和风吹树叶的沙沙声,也没别的声音了,倒和她前世生活的环境很像。

    她倒了杯水进书房给小阳,自己也倒了杯水在饭桌旁坐下,若有所思的盯着装水的杯子……与其说杯子,不如说是碗来得恰当些。

    这里还没有瓷器,装水的就是个陶碗,盘子都是黑不溜丢的,汤碗上也都有斑点瑕疵、白里泛黄,形状还不很圆,可以说是有些扭曲。

    如果她能做出彩绘陶瓷的话……

    原主是靠卖吃食和种田养家活口,她承袭了原主的手艺,加上自己原本厨艺也不差,理当可以继续卖吃食养活自己和小阳,而且如今少了三口人吃饭,想来会更容易些。

    原主的另一个活计是种田,依然是个体力活,如果卖吃食够她和小阳过活,田可以租给别人种,幸好她现在住的这间茅屋跟那两亩地都是自己的,不然租金又是一笔花费。

    茅屋和两亩薄田是原主过世的爹娘留下来的,那温家母子三人就是看上这点,温新白这才会娶了她。

    温家原是赁房而居,温新白娶了她之後,三口人就一起搬进来了,吃穿过活都赖着她,攀上高枝就一脚踢开她,真是够不要脸的。

    也是,不管哪个世界都一样,人不要脸,天下无敌,崔大师的作品也被剽窃了几回,对方还死活说自己才是原创呢!

    眼下虽然有栖身之所,可她知道,现在是夏天,还可以过,冬天会下雪,就会变得很冷,而且估计如果来个台风,茅草屋顶都能吹走。

    所以了,长久之计,必须要盖青砖大瓦房。

    晨起趁太阳还没出来,她出去走了一小圈,看到散落在视线所及之处的邻居都是瓦房,分别只在於是大瓦房还是小瓦房,只有她家是茅屋,想来是原主爹娘太穷,盖不起瓦房,而她嫁给温新白之後,要养更多人就更穷了,以至於没有多余的钱银盖房子。

    眼下,光凭她卖吃食赚的微薄收入,有可能在入冬前存够盖房子的银两吗?感觉是痴人说梦啊,且她对卖吃食也提不起劲来,她想做的还是她的老本行……

    「丁娘子!」

    安然村依山傍水,民风十分的淳朴,白日里,家家户户都敞开着门,丁沐儿家里也一样,郭大娘就自己进来了。

    丁沐儿连忙起身倒水,招呼着不请自来的郭大娘,「大娘坐,请喝水。」

    不管古代还是现代,敦亲睦邻都很重要,尤其像她这样的孤儿寡母,有个能守望相助的邻居更好;她也打算今天去向晴娘夫妇道谢,据说她跳进湖里时,就是晴娘的丈夫李猛下去把她给救上岸的。

    「哎哟,这麽客气,还给我倒水,那我就喝啦。」郭大娘笑嘻嘻地说。

    以前这丁娘子的性格较刚烈,还有些木讷,不太懂得和人打交道,鬼门关前走一遭回来,倒是有些转性了,人看着也和气许多,脸上都有笑意了呢。

    郭大娘一口气喝完了水,搁下空杯说道:「丁娘子,我想着你身子还虚着,今日要插秧,便让我家那口子把你的田也插上秧苗了。」

    「多谢大娘。」丁沐儿诚心诚意地说道:「也帮我向大叔道个谢。」

    「没事。」郭大娘大气地手一挥。「邻居嘛,互相照应是应该的,尤其你还是个苦命的……」

    郭大娘蓦地摀住嘴巴,她好怕丁沐儿会像之前刚被休时一样,动不动就悲切的哭出来。

    没想到丁沐儿只是一笑。「亏得有大娘您这样的邻居关照我和小阳,我们才能住得安心。」

    见丁沐儿没要哭的意思,郭大娘放心了。「你能想开就太好了,你还年轻,日子还长得很,总会苦尽甘来。」

    丁沐儿乖顺地点了点头。「我明白,我们母子俩日後还要劳烦大娘多照应了。」

    郭大娘又爽快地道:「你一个人,天气热,总带着个小不点出入也不方便,你若要出去采买食材或是要去田里,尽管把小阳往我那儿摆,我家里那几个小萝卜头都比小阳大上四、五岁,一块儿玩保管不会欺负他。」

    丁沐儿想到自己要做的事还很多,不可能走到哪里都带着小阳,便真心诚意地说:「那我先谢过大娘了,这份恩情,我们母子会永远记得,若是沐儿有出头的一日,绝不会忘了大娘的照拂。」

    这话郭大娘听得舒服,笑得见牙不见眼的。「说的什麽话,邻居嘛,就是要互相照应,再说小阳又乖巧又懂事,还聪明,这麽小就会认字了,说不定还能教我家那几匹小野马写字呢。」

    聊了一会儿小阳,丁沐儿又问道:「对了,大娘,这附近可有砖厂?」

    郭大娘笑了起来。「咱们这小地方哪有砖厂啊,不过村子里的高大爷家里倒是有个窑,专门在烧砖。」

    丁沐儿兴致来了。「哦?怎麽家里会造个窑烧砖呢?」

    「村里的事问我就对啦。」郭大娘如数家珍地说:「那高大爷原是县城里湛家砖厂的工人,年纪大了之後,身子吃不消,便不再去砖厂干活了,自个儿在家里造了窑烧砖,每烧出一批砖,就卖给他以前在湛家砖厂的工头,那工头会私下找人买,从中赚点薄利,高大爷的利润也不错,就是个体力活,眼下高大爷是将看窑的事交给他两个儿子,勉强也算是个餬口的生计。」

    郭大娘走了之後,丁沐儿又沉思起来。

    这里的人显然是连拉胚都不会,弄出来的碗都不成方圆,器皿表面粗糙,无法光滑。

    如果她能做出彩绘陶瓷……不不,那野心委实太大了,她不贪心,只要能做出普通陶瓷就好,那就是独家商品了,肯定能赚钱,入冬前盖房子不成问题。

    想得是很美,但首先原料就是个很大的问题。

    拉胚用的黏土,虽然也能用普通泥巴,但色泽远不如瓷土或高白泥来得洁白。

    在现代,景德镇高岭村的高岭土都被开采光了,可她现在是在古代,尚未有人发现高岭土的用途,肯定还没被开采完。

    从大门看出去,远处巍峨青山环绕,那山名叫木绵山,未经滥伐的山林肯定都是宝,若找不到适用的黏土,也能找到果子或菇类来加菜。

    第二日,用过早饭,丁沐儿便把小阳托付给丁大娘,称自己要去买食材。

    她背上竹篓子,带着竹棍,用朴叶包了两个馒头、两颗水煮蛋,再装满一竹筒的水,便动身往木绵山山脚而去。

    虽然对地形不熟,但她前世就是住在山里,山林就像她的朋友似的,对未知的山林并不恐惧。

    一个时辰之後,太阳已经红彤彤地映照着大山,丁沐儿来到山脚下的河流,眼看青山翠绿,河流很长,蜿蜒到她看不到的远处,而山的另一边郁郁葱葱,山风吹来,倒也不热,河岸两边遍地的石头,用肉眼看不出来,要拿回去试试才能知道哪种可用。

    捡了一小会儿不同的石块之後,她眼睛一亮的看到了荠菜。

    荠菜是种可食的野菜,营养价值很高,她出门时,在田间地头没瞧见有荠菜,刚刚才发现河流两岸随处可见,既然都看到了,不顺便摘回去就太可惜了,可以做成荠菜饺子或荠菜馄饨,小阳肯定喜欢!

    她沿着河岸摘荠菜,蓦然抬眼,红色的河水吓了她一大跳。

    不是吧?古代也有河川废水污染?

    缓缓靠近,心跳也缓缓加快,就见随流水聚集在一起的枯枝烂叶里有个人,是个脸色死白的男人!

    丁沐儿的心跳瞬间加快,几乎快跳出胸口了。

    是……死人吗?

    她胆子虽然不小,但也没大到看到浮屍还能镇定的地步,一时腿都软了。

    就在惊疑之间,她看到男人的眉心蹙了蹙。

    他没死!

    她连忙再扑近点儿看,水流有些急,他是被河里的石块卡住了,这才没再往下流,可是他在流血,就是他的血染红了河水。

    凭她的力气,是绝不可能把这个人拖上岸的,但她也不可能见死不救,可若是回去找人帮忙,他可能会被河水冲走,下游也不知在何方,要是冲进了大海里,後果不堪设想……

    那怎麽办才好?

    「丁娘子!」

    男子浑厚的声音吓了她好大一跳,一回头,看到李猛站在不远处瞪着她,他身上背着弓箭和一竹篓的柴,腰上挂着各种猎物,脸色很是扭曲。

    他没好气地朝她喊道:「你在那里做什麽?不会又要寻短吧?」

    丁沐儿想到原主寻死就是李猛救的,难怪他会误会了。

    她连忙道:「我不是要寻短,这里有个人,你快过来看看!」

    闻言,李猛脸色肃然,大步走过去。

    待他走到身边,丁沐儿赶紧道:「他受伤了,不过没死,我正在想要怎麽救他上来……」

    李猛瞪着水里的人片刻,打断道:「这人不能救。」

    丁沐儿瞪大了眼,「为什麽?他是通缉犯吗?」

    他说不能救,难道是有看到要缉拿此人的告示?

    「不是。」李猛脸色沉沉。「总之不能救,你听我的就对了,走吧!」

    丁沐儿难以置信的看着他。「难道就把他丢在这里?」

    她以为现代人冷漠,原来古代人也一样。

    李猛淡淡说道:「吉人自有天相,他不会有事。」

    丁沐儿眼睛瞪得更大,什麽狗屁不通的理论?要是每个人都吉人自有天相,那医院还要不要开啊?医生还要不要混啊?

    「你来做什麽的?」李猛看了眼她的竹篓。「摘荠菜和捡……石块?」他有点困惑的看着篓子里不少的石块,但很快便略过此事。「都捡好了吗?都好的话,一起走吧!」

    丁沐儿摇头,「你走吧,我没办法丢下他走。」

    李猛瞪了她片刻,然後他真的掉头走了。

    丁沐儿也瞪着他背影几秒,决定靠自己救人!

    就在她蹲下来,打算先试试能不能靠蛮力把人拉上岸时,李猛又回来了。

    他黑着一张脸道:「你真会给自己找麻烦!」

    丁沐儿眼里满溢感激地看着他。「给你添麻烦了李大爷,我知道我在多管闲事,可不把他救起来,我回去也睡不着,我想你也是吧,所以才会再回来。」

    李猛不置可否的撇了撇唇,不再说话,卸下背上的竹篓,又卸下腰际的猎物,身手矫健地跳下河去。

    果然是男人,她看了半天都一筹莫展,他三两下便把人给拖上岸了。

    丁沐儿也连忙过去查看,检查那人的心跳和脉搏,确定他还活着没错。「他身上的伤口好像很多。」

    李猛的眉头更是打了死结,他把伤者背在肩上,伤者的衣物都浸了水,很是有些重量,加上伤者其实也人高马大的,李猛便显得有些吃力。

    丁沐儿看着地上那些他今天进山的战利品。「这些……」估计她想帮忙,也只能拿几只较小的猎物而已。

    「回头再来拿!」

    李猛已经大步走开了,丁沐儿连忙跟上去。

    回到村里,伤者自然是进了丁沐儿家,放在书房的床板上,丁沐儿取了布巾把他一头一脸的水擦乾。

    这人长得还真是好看,还没睁眼,已看得出俊美的长相,唇瓣紧紧抿着,即使昏迷中也挡不住身上透出来的一股肃杀之气。

    丁沐儿好奇了,这人怎麽会溺在河里?身上的伤又是怎麽来的?

    李猛把人安置好就走了,没一会儿,晴娘来了,提着药箱,李猛跟着又来了,手里拿着乾净衣物。

    「出去一下,我给他换衣服。」

    丁沐儿连忙把手里的布巾交给他,这擦乾身子的任务就交给他了,她是做不来的。

    李猛「砰」地一声关上门,晴娘朝丁沐儿笑了笑——

    「丁娘子,你别介意,他是刀子口豆腐心。」

    丁沐儿对那一口一个丁娘子实在别扭。「晴姊姊,你就叫我沐儿吧!我还没谢谢你跟李大爷救了我,今日又给你们添麻烦了。」

    晴娘一笑,「无事,换了是我,也会救。」

    衣裳换好了,门开後晴娘进去,先是把脉,又细细检查伤者的伤口,一一上药包紮。

    丁沐儿崇拜的看着晴娘,长得美,又懂得把脉治伤,根本是现代的外科美女医生嘛!

    再看看旁边浓眉深锁的李猛,深不见底的虎目,人如其名,就像山里的豹子似的,说他们是美女与野兽的组合也不为过。

    「沐儿,此人失血过多,可能会死。」晴娘说道,一边收拾药箱,那语气就像寻常见惯了生死似的。

    丁沐儿是亲眼见到他流了多少血的,也没抱着他一定能活着的希望。「尽人事,听天命,咱们已经救了他,无愧於心。」

    「你能这麽想就好。」晴娘取出一个小药瓶来。「我明日再来给他换药,他这样子没法喝汤药,这里有些我自己秘制的还魂丹药,能够止血化瘀、祛风养气,每隔两个时辰就在他舌下搁一粒药丸,药丸会自行融化,要是这期间他有动静了,你再来唤我。」

    「明白。」

    丁沐儿送他们出去,再去对面郭大娘家接小阳,顺道跟郭大娘说她和李猛回程时碰着,救了一个伤重落水的陌生人,晴娘已经诊过,此刻人在她家里,还昏迷着。

    她是在想,那人说不定会死,一个来路不明的死人,她没法处理,先跟郭大娘讲讲,郭大娘自然会去村里广播,村长定会知道,要是那人有个什麽万一,将来也不至於给自己和小阳找上什麽麻烦。

    丁沐儿跟郭大娘说话的时候,小阳都听见了,这会儿回了家,丁沐儿便让小阳去书房见见「客人」。

    小阳好奇地端详着那人的时候,丁沐儿一边收拾李猛给那人换下来的衣物,没什麽值钱的东西,就只有一只圆盘状的玉佩。

    前世她跟着崔大师,也见过不少好东西,而她手里拿着的这个羊脂白玉佩,在她看来就不是普通玉佩,不说玉质白皙温润,状如凝脂,就说那玉上雕的九龙祥纹就非凡品,不是一般人能佩带的。

    丁沐儿脸上闪过一丝不安,这人是不是什麽贵族子弟啊?要是他死了,她会不会有麻烦?

    她锁着眉心看看玉佩又看看那人,看久了发现玉佩上的九龙祥纹里带着一个「信」字。

    「信?」她又把视线定格在那人苍白的脸上。「你叫做信吗?」

    见小阳好奇的盯着那人看,丁沐儿便趁机谆谆教诲了起来,「小阳,虽然咱们穷,但一定要心存善念,不能见死不救,这就是娘亲把他带回来的原因。」

    那什麽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太艰难了,就不跟四岁小娃儿说了。

    小阳点了点头。「母亲的话,孩儿明白,所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便是这个意思。」

    「……」丁沐儿内心呐喊:小阳,你真的只有四岁吗?

    晴娘每日过来换药,丹药从两个时辰含一粒到一日两粒,如此过了五日,这天丁沐儿正在做午饭,前屋传来小阳喜悦的叫声——

    「母亲!母亲!信叔手指动了!」

    丁沐儿立刻放下手边的活儿冲进书房,果然看到那人的手指动了动,眉心也蹙了蹙。

    两母子都极其紧张地看着那人,在两人满怀期待的眼神中,那人缓缓地将双眼睁开了。

    他似乎不太适应光线,好看的眉头蹙得死紧,在看到丁沐儿和温丹阳之後,眉头拧得更紧了。

    他一睁眼後,丁沐儿对他的相貌十分惊艳,他比她想像的还要好看,端的是万中无一的出挑容貌,就差在眉眼透着矜贵冷峻,眼尾上挑的桃花眼像有画眼线一般,给人一丝丝的压迫之感。

    「信叔,您终於醒了!」

    小阳上前一步,施了个礼,虽然难掩激动,但礼数还挺周全的,丁沐儿看了不禁莞尔。

    这五日,小阳时不时就来探探这人鼻息,生怕他死掉,每日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到书房来看他,也不怕他这麽动也不动的躺着,迳自在书房里练字,还揽下了在他舌下放丹药的任务,可谓是与他培养出感情来了。

    「你是谁?」他蹙着眉,眼睛不眨一下的看着小阳。

    四岁小童端端正正地道:「我叫温丹阳,您叫我小阳就行了,母亲与邻里都是这般叫我的。」

    他像是懒得跟小鬼搭话,视线直接落在丁沐儿身上,依旧是蹙着眉。「你又是谁?」

    丁沐儿对他这无礼的态度有些感冒,对他不理会小阳更是不高兴,便大剌剌地道:「我叫丁沐儿,是这孩子的娘,你的救命恩人,要不是我,你已经死了,所以,懂礼数的就对我们道声谢,态度好一点,我们可没欠你什麽。」

    像是被一棒子打到後脑杓,他脸上闪过一丝异色。「你说……我是你救的?」

    丁沐儿动作很大的点了点头。「行不改名,坐不改姓,正是我丁沐儿所救!」接着,她把小阳一把搂过来,「还有他!你昏迷的这几日,这孩子尽心尽力的照顾你,所以你也得跟他说一声谢谢。」

    她的姿态就像母鸡护着小鸡,见不得小阳小小的心灵受到一丁点的伤害。

    可是他却像什麽也没听进耳里,样子如同有道焦雷在他头上炸响似的,他看着她,忽然浑身战栗。

    「那……我是谁?」

    第二章 救回,失忆男

    丁沐儿已经很习惯在鸡啼时起床了,其实这会儿还很早,天才蒙蒙亮,但因为这里晚上也没什麽娱乐,早睡自然就早起。

    洗漱後,照例先把糙米粥煮上,洗了咸菜,又往灶里添了几根柴,便起身去院子里要摘黄瓜。

    幸而原主是个会过日子的,前院里种了茄子、四季豆、黄瓜、辣椒等等,後院里养了鸡、鸭、鹅,半点空间都不浪费,话说回来,若不是如此精打细算,也养不活这麽一大家子。

    丁沐儿才走到门槛就看到有个人影已经坐在那里了。

    她也不知道他是没睡还是怎麽地,总之,她起床时,他一定早一步起床,然後就坐在门廊下,目光遥遥地看着远处连绵的木绵山,也不知在想什麽。

    十天了,他还是想不起自己是谁,只好继续待在安然村跟他们一起生活,庆幸的是,他底子好,加上晴娘不惜血本的把最好的丹药都给他服用,他身上的伤已经好得七七八八。

    奇怪的是,他的玉佩却不翼而飞,她想让他看,看能不能唤起他的记忆,却是翻遍了屋子也找不到,她只好努力画给他看,他却说看不懂鬼画符,让她很想朝他头巴下去。

    不过,因为她说玉佩上有个「信」字,便暂且叫他阿信,他倒是没意见的接受了。

    安然村民风淳朴,他的相貌又十分妖孽不一般,失忆的事经过郭大娘的宣传已经整个村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不只村里的三姑六婆轮番来看他,村长也亲自上门来看过他,问了他几个问题之後,确定他是真的失忆,便同意他在恢复记忆之前在安然村住下来。

    「早啊!」她如常地跟他打招呼,他也如常地不回应她,但她知道他的视线从远山移到了她身上。

    她也不管他每天这样看她是在看什麽意思的,反正她不会觉得不自在,迳自摘了一条黄瓜,又摘了些四季豆。

    「为何不摘茄子?」

    丁沐儿吓了一跳,这还是他第一次在她摘菜时主动跟她讲话。

    她从架子下闪了出来,手里挽着搁了黄瓜和四季豆的竹篮子,目不转睛的看着坐在门廊台阶上的他。「你刚刚问我为何不摘茄子对吧?」

    他就发出一个让人难以辨识的「嗯哼」,算是回答。

    丁沐儿都懒得跟他计较没有礼貌的这件事了,她自顾自的回答道:「因为吃不完啊,咱们才三个人,吃不完搁着也是浪费,天气热,东西容易坏,这里又没冰箱……我是说冰块……」

    「冰块?你倒会痴心妄想。」他的眼神沉了沉。「冰块是宫里才有的消暑物资。」

    丁沐儿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他,「你怎麽知道宫里有冰块?」

    他一怔,蹙眉答道:「就是知道。」

    丁沐儿继续看着他。「那我怎麽不知道?」

    这里冬天会下雪,有冰块不稀奇,但现在是夏天,夏天要怎麽保存冰块?宫里是用什麽法子保存冰块的?她真是好奇。

    阿信正想破了头,不解自己怎麽会知道宫里的事,忽然被她打断,他便有些口气不佳地道:「你这麽笨,要去问你爹娘,问我做什麽。」

    「呵呵,是啊,我笨?我笨才会收留你,供你吃、供你住还被你骂笨,我真的是太笨了……」她越过他跨进门槛,一溜儿地唱道:「笨人要进去做早饭了,聪明人也进来洗洗准备吃笨人做的早饭喽,晚了可就吃不到喽。」

    这些话合起来就是「忘恩负义」四个字!不信他听不懂。

    阿信自然也是听得懂的,但要他拉下脸来跟她道歉,他做不到。

    两个人再怎麽拌嘴,早饭还是不能不吃的。

    丁沐儿在堂屋里摆好了饭桌,小阳也起床了,三个人围着饭桌开动,一时间还真有点父慈子孝一家人的错觉。

    小阳看了看桌上的菜,问道:「母亲,今日没有做炒茄子吗?」

    丁沐儿高兴地问道:「怎麽,你爱吃?」

    「是信叔爱吃。」小阳朝阿信灿烂一笑。「您昨日做的炒茄子,孩儿瞧见信叔都吃光了。」

    丁沐儿这才知道,原来是想吃啊,才会问她为何不摘茄子,怎麽一个大男人说话拐弯抹角的,一点都不爽快,直接说他想吃不就好了吗?

    说起来,她的茄子确实做得好,那是有秘诀的,前世跟她外婆学的,不像这里的人,茄子炒起来总是黑摸摸的烂糊一片。

    拿吃的为难人就没意思了,而她也不是个小心眼的,便爽快地对阿信说道:「明日给你做。」

    阿信埋头吃饭,忽地冒出一句,「我又没说要吃。」

    不等丁沐儿发作,小阳马上说道:「给孩儿做,母亲,孩儿要吃。」

    丁沐儿在心里嗤之以鼻。

    一个大男人还不如四岁小娃呢,真不知道他到底是什麽来头,摆这麽大的架子,看来,还是得赶快帮助他恢复记忆,把这尊大神送走才是上上之策……

    她直接在阿信面前挥了挥手,当他抬起头来看着她,她才说道:「我今天要去山脚下的河边,就是救到你的地方,你要不要一块去看看,或许能想起什麽。」

    阿信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她,不答反问:「你去那里做什麽?」

    他想不起自己是谁,可是她跟小阳的事他也从轮番来看他的三姑六婆嘴里知道得差不多了,一句话,她是个被负心汉抛弃的可怜女人。

    可他怎麽看,她都没半分可怜的样子,倒像疾风里的小草,活得很好。

    郭大娘说,不久前她才寻死被隔壁的李猛救起来,但很奇怪,他同样没在她身上看到半点寻死过的痕迹,他看到的就只有她很认真的在过日子,很认真的在忙活,每日辛苦做些吃食去卖,赚取微薄的收入,还要下田,要养鸡养鸭养鹅和挑水浇菜,从早到晚没一刻得闲。

    饶是如此,她也没半分悲苦的样子,她忙得很起劲,起码他就没在她眼里看过丁点感伤。

    虽然他没了记忆,但他猜想他过去的生活一定与她截然不同,他对这里的一切都很陌生,这里没有丝毫东西能唤醒他的记忆,他一定不是过惯庄稼生活的人。

    「我……我要去捡石块。」丁沐儿原想找个理由,摘荠菜或捉鱼什麽的,可到时一定穿帮,不如实话实说。

    阿信挑了挑眉毛。「捡石块做什麽?为何要特地去河边捡?」

    丁沐儿瞪着他。

    好吧,她得承认失忆的人不等於笨蛋,失忆也不等於没有求知慾,这些日子观察他举止言谈,肯定是来自大户人家,也不知道什麽原因会流落在外失了记忆,但他的推理能力还是有的。

    既然如此,自己就不能糊弄他,免得被他拆穿,届时下不了台的人可是她,她不想在小阳面前丢脸,目前她倾向於在小阳面前当个十项全能、什麽都会的万能妈咪。

    「简单来说,这里的陶碗都太丑。」她指着桌上的餐具。「我想做陶瓷,那是一种比陶碗好看几十倍的器皿,但做那陶瓷需要一种特殊的泥巴,而石块就是那泥巴的前身,我就是要去找找有没有符合做陶瓷条件的石块。」

    她说完,换阿信瞪着她。

    他就跟所有失忆的人一样,生活的知识、生活的本能,他都记得,唯独忘了跟自身有关的事。

    关於她口中比陶碗好看几十倍的陶瓷,如果那麽简单做,那麽也不会眼下所能见到的器皿都是陶器了。

    「我说你,你不会是投湖的时候撞到脑子了吧?」对於有人要去做笨事,他若不出声阻止就对不起自己借住在这里,吃她的、喝她的,靠她生活。

    丁沐儿好遗憾的看着他,「你才在河里把脑子淹坏了吧?」

    他是个百分之百傲慢无礼的家伙,这点跟失忆没半点关系,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失忆了,但骨子里仍是他的本性。

    阿信沉声道:「若不是脑子撞坏了,你觉得你说的话成体统吗?」

    「怎麽不成体统了?」前世她丁沐好歹也让外界的报导写过一句「名师出高徒」,在古代拉胚什麽的,难道还难得倒她?

    阿信的眉峰微皱,「因为那是不可能的事。」

    丁沐儿禁不起激的,「等我做出来,你跟我姓!」

    阿信冷哼一声。「好,你做得出来,我就跟你姓。」

    反正他现在也想不起自己姓何名啥,跟她姓没差!

    突然,小阳跳下板凳,神色焦急的对着丁沐儿深深一揖。「母亲,孩儿也要跟您姓,不要丢下孩儿。」

    信叔姓了丁,母亲也姓丁,只有他一个人姓温,他不要这样!

    丁沐儿噗哧一笑,连忙将小小身躯搂进怀里。「别急,不会落下你。」

    她看到某人的嘴角微微扬了小半弧度。

    哈,孩子的童言童语,真是连臭冰山都能融化啊!

    不过,大萧朝的律法有规定孩子不能从母姓吗?改日去问问村长,若是可以,她就让小阳改姓丁!

    收拾好饭桌,丁沐儿准备了一下,把水和午餐带着,三个人便锁上大门往木绵山走。

    出发时,竹篓子原是丁沐儿背在身上的,阿信倒是一言不发的接了过去,小阳一手牵着他们一人,神情快乐得像要出去郊游似的,丁沐儿不由得泛起了浓浓的怜惜,这孩子想必没跟父母一块儿出游过吧?

    照例走了一个时辰来到木绵山山脚下的河岸边,他们到的时候,早先进山砍柴的人已经一拨一拨的下山了。

    「我就是在那儿发现你的。」丁沐儿把位置指给阿信看,接过竹篓子,迳自去挖宝了。

    小阳也不似一般孩子看到水就玩疯了,他中规中矩的跟在丁沐儿身後,学她有模有样的看石块,捡石块。

    丁沐儿捡得累了,拉着小阳到树荫下休息时,便看到阿信还杵在原地,看看河水,又看看远处连绵的山峰,若有所思。

    丁沐儿也不去吵他,休息了一会儿,和小阳喝了水,两人又开始去捡石块。

    中午,三个人坐下来吃馒头的时候,阿信才问道:「你知不知河的上游是哪里?」

    丁沐儿摇了摇头。「我不知道,回去问问隔壁的李大爷,他常进山里打猎,可能知道。」

    小阳突然出声道:「母亲、信叔,孩儿知道。」

    两人都同感惊讶,「你知道?」

    「是的,母亲。」小阳头头是道地说道:「河的上游乃是碧芽村,孩儿在《温州全览》这本书里看过。」

    丁沐儿看着小阳,心中啧啧称奇。太神奇了,简直是神童,神童啊,这要在现代,可以跳级念小学了。

    「碧芽村?」阿信蹙眉。

    丁沐儿端详着他的神情,「如何,碧芽村有让你想起什麽吗?」

    阿信的脸有些紧绷,「没有。」

    果然要恢复记忆不是那麽简单的。「慢慢来吧!晴娘不也说了,越是去想,越是头疼,你就顺其自然吧!」

    回程,竹篓子里的石块都快满出来了,阿信一样背上肩,而昏昏欲睡的小阳,他则环抱在胸前,小阳像自有意识似的,一到了他身上便紧紧抱住他的脖子,将头埋在他的颈脖上,看起来倒挺舒适的。

    丁沐儿看了顿时觉得自己挺没有良心的,不好意思道:「小阳我来背吧!」

    他不看她,迳自走他的。「你走好就行。」

    丁沐儿撇了撇唇,说得好像她随时会跌倒似的。

    夕阳将他们三人的影子拉得长长的,丁沐儿时不时看看影子,嘴角不知怎麽搞的,漾起丝丝笑意。

    她知道自己心情好,至於为什麽心情好,她不知道,就是好就对了。

    一转眼,数十日过去,丁沐儿在找石块的同时发现山里有一大片竹林,看起来像是还未有人挖掘,此时正值夏季,是竹笋最好吃的时候,不但能煮笋片汤,还能将笋丁炒肉包进她平时卖的包子里,如此便能省了食材钱,最重要的是,营养价值高,有蛋白质、维他命等等等,不管是需要发育的小阳或伤者阿信来吃都很好,让她心心念念的起了挖竹笋的念头。

    隔日,她多带了一个竹篓,跟郭大娘借了笋刀、榔头和锄头等挖笋的工具,鸡都还未啼就把阿信和小阳给挖起来了。

    她外婆说过,挖竹笋要趁清晨,因为竹笋是能继续生长的,随着时间增长,甜度会相对递减。

    所以了,竹笋成熟後,采挖的时间就显得非常重要,而挖好的竹笋更是尽量不要照到太阳,否则竹笋的味道容易变苦,因此,她还带了一块布,准备把采好的竹笋盖起来。

    「母亲,这儿便是您口中的挖笋宝地吗?」小阳石块也捡腻了,今天能换个活动,显得分外兴致高昂。

    「正是。」丁沐儿兴匆匆的给他们讲解挖笋的秘诀,「我们在挖笋之前,必须先探勘土里有没有笋,泥土湿湿的带有水气,或泥土上裂出一条缝,十之八九都藏有竹笋,尤其雨後竹笋的嫩芽因为吸收了大量的水分,长出竹笋的机率更高,当然也更好吃!」

    小阳虚心受教,「孩儿明白了。」

    「很好!用心便是过日子的不二法门。」丁沐儿轻轻一拍小阳的屁股。「去吧!发现有笋子便来告诉娘,娘再过去挖。」

    小阳兴高采烈的找笋去了,阿信则兴趣缺缺,只拿斜眼看着丁沐儿。

    就为了挖笋子这等破事,一大早天没亮就把他们叫起来?她也真够会没事找事,还说要做陶瓷,这是做不出来在拖延时间的战术吧?

    蓦然,他脑子一凛。

    战术?

    怎麽这两个字眼如此耳熟……

    「你怎麽了?过来帮忙挖笋啊!」她在心里腹诽:也不知道他究竟是干什麽大事业的,对她的挖笋行动如此不屑一顾。

    她决定幼稚一下,扬声说道:「你不帮忙,就不给你吃哦!」

    阿信依然动也不动。

    脑中闪过的片段是什麽?

    盔甲、兵马……

    只可惜,他什麽也没捉住,小阳兴奋的喊叫声打断了他脑中一闪而过的混乱画面。

    「母亲,您快过来!孩儿发现笋子了!」

    「娘来了!」

    丁沐儿马上奔过去,一边将笋刀插入泥土里,将土一把一把的挖开,一边说道:「挖笋的时候千万不能连根挖起,要让竹笋留下一部分的底部,挖出竹笋後,要在挖过竹笋的地方上补土,以後才能继续长出竹笋来,明白吗?」

    「嗯,孩儿明白。」小阳郑而重之的点了点头。「这叫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丁沐儿哭笑不得。

    果然只有四岁,不是书里的话都能理解,似懂非懂,这样才像小孩嘛。

    不到一个时辰,已经有一篓子满满当当的新鲜竹笋,全是丁沐儿和小阳母子俩合作无间挖到的,某人连根指头都没动。

    某人手指矜贵,丁沐儿要自己别跟失忆的人计较,而且,她和小阳挖得很开心,这就值了。

    下山时,丁沐儿眼尖的看到不远处的层层树叶间有着摇曳的细黄花,再定睛一看,怀疑可能是皂角树。

    她连忙停下来,一马当先的穿过树林,真让她看到了要三、四个人才能合抱得过来的老皂角树,附近也没别的了,就这麽一棵。

    「母亲,这是何物?」小阳很有求知精神,母亲说过,用心是过日子的不二法门。

    阿信蹙眉看着她,他也想知道她又要干麽,只是他不先开口问。

    「这是皂角树。」丁沐儿把宛如豆荚的果实给小阳看。「娘想试试做肥皂团,用途就跟皂角一样,用来洗浴、洗衣服。」

    崔大师的藏书里有不少各类古书,在山上闲来无事,那些五花八门的书她也看了大半,她记得宋代就有经营「肥皂团」的生意人,而她在这里还没见过市面上有肥皂,市集上的皂荚至少要四十文一斤,若是她能做出比皂荚好看又好拿的肥皂团,可以自用,还可以卖,说不定因为稀奇,可以卖个好价钱。在她还没做出陶瓷之前,先赚点钱起来存着,过日子要钱,过冬要钱,将来建造窑炉更是要用到大笔的钱。

    「既然用途相同,何必没事找事,嫌自己不够忙吗?」阿信冷淡的说道,他的眼里就写着浓浓的不以为然。

    小阳听完,认同地点了点头。「母亲,信叔言之有理。」

    丁沐儿分辩道:「虽然用途一样,可是形状、味道会好很多啊。」

    「女人就是女人。」阿信嗤之以鼻。「形状味道有什麽重要?能清洁不就好了。」

    丁沐儿忍不住反驳道:「那是你们臭男人的想法,我们女人才不那样想。你等着,等我做出来,抢着要买的千金小姐会排到温州城外去,还里三圈外三圈的。」

    「要等你做出来的东西还真不少。」阿信撇了撇唇。「也好,反正我失忆了,左右也无事,我就慢慢等着,看你能做出什麽来。」

    丁沐儿瞪着他。

    真是,姊是不能激的,一定做给你看,等着!等我做出来,要你这辈子跟我姓!

    摘完了皂角,三人找了个阴凉处吃丁沐儿带的烙饼和水煮蛋当做午饭,又花了快两个时辰找石块,下山时,小阳自然又是伏在阿信的身上睡得香甜。

    回到家,丁沐儿先分了些竹笋给郭大娘和晴娘,又大老远送到村头那家里有窑的高大爷家里,先套近乎嘛,将来借窑炉时就好说话了。

    回来後,怕小阳睡醒会饿,她切了几支笋,放了些油,煮了一道鲜笋汤,跟着再做竹笋糕,这是她外婆的独家食谱,跟萝卜糕的做法大同小异,如果做成了,她想改卖竹笋糕。

    原主手艺不差,可是原主想得到的,别人也想得到,卖包子的人多了,是以原主的生意并没有多火红,就勉强能维持温饱而已,而这竹笋糕就不同了,胜在独家贩售。

    忙活了快一个时辰,竹笋糕总算做好了,她嚐了味道,比她外婆做的差了一点,不过也八九不离十了。

    做好竹笋糕,又切了两支竹笋,一小块猪肉切片,放点油煎肉,再把竹笋丢下去,一道竹笋炒肉丝就完成了。

    跟着她在後院里找到一个陈旧的坛子,将一半的笋子做成酸笋,这样就可以保存得久一点,剩下的笋子要炒绞肉当包子的馅……

    阿信一直冷眼旁观着。

    「你可真出息,一篓竹笋就让你忙得脚不沾地。」

    看她里外忙活,连停下来喝口水的空档都没有,而他却只能看着,半点忙都帮不上,让他自觉无用。

    虽然自觉无用,可是他能做什麽?

    他又不知道自己会什麽,只有这阵子跟她进山找石块,他发现自己力气满大的,并非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只是力气大有什麽用?要挣钱,靠力气没有用,他是个吃软饭的无误,靠女人吃饭的没用家伙……

    「我就是这麽丁点出息,你要是过意不去,去帮我劈柴吧!李大爷昨日送了一大篓柴过来,可是并没有像之前那样劈好,可能是想着这里如今有你这个大男人在,他就不必鸡婆代劳了吧,所以没劈好。」说着,她水亮的眸子随意地扫了他一眼。

    他虽然嘴巴坏,但并没有嘲弄她,瞧,他的眉头还是皱着的,她都看在眼里。

    她一说完,他绷着脸,转身就走。

    丁沐儿看他走去後院,想必是去劈柴了,便也没去管他,迳自炒好了包子的笋丁馅料,先包了一笼包子蒸熟,便开始做晚饭,汤有了,还有笋片炒肉,只要再炒个青菜和煮饭就可以了。

    她量了四碗糙米,洗净後加水放到锅里,跟着去摘菜。

    阿信还没来之前,她跟小阳两碗糙米就够,他来了,米量加了一倍。

    这个吃货啊!到底是何方神圣,什麽时候才能恢复记忆?她不会要一辈子带着他过日子吧?

    脑子里胡思乱想,当她发现自己摘了茄子时,不由得愣了一下。

    她这是……要做给他吃吗?

    她心里咯噔一下,马上否定,她是因为小阳也爱吃她做的茄子才做的。

    晚饭做好了,小阳自个儿也起来了,还迈着小短腿,闻香寻到厨房来。

    「母亲,孩儿肚子饿了。」

    「睡得可真香啊。」她笑着揉揉小阳的头。「可以吃饭了,你先去吃,娘去叫你信叔。」

    可到了後院,她整个人顿时石化。

    第三章 庙会,遇渣男

    阿信正在劈柴,可他劈柴为什麽要脱上衣?光着古铜色的精壮身子,那胸膛、那人鱼线,太美了,即使身上有疤痕也瑕不掩瑜,夕阳余晖洒落在他身上,整个人像打了光似的,叫人移不开视线。

    丁沐儿扶住门框,顿时觉得全身有些发虚,为何砍个柴能如此养眼,是她心术不正吗?

    她已经睡眠不足了,又让她撞见这画面,存心让她流鼻血不成?

    像是感觉到有人在看他,他忽然转眸往她的方向看过来,一瞬间,她的心咚咚地跳,脸莫名发烫。

    阿信看着她的傻样,蹙了下眉。「什麽事?」

    丁沐儿努力的咽下口水,轻轻一咳。「吃、吃饭了。」

    阿信点了点头。「快劈完了,你们先吃。」

    「好!」

    她丢下一个字就转身落荒而逃,逃到了堂屋,小阳已经端端正正的坐在饭桌边吃饭了,她倒了杯水,咕噜咕噜地大口喝着。

    自己又不是古代的女人,在游泳池见过的男人还会少吗?那些都还只穿着泳裤,她也没任何反应,现在心跳得这麽快是怎麽回事?

    「母亲您怎麽了?」小阳看着她异常的举止,一脸奇怪。

    丁沐儿赶忙笑了笑,空的那只手敷衍的摸摸他的头。「没事、没事,你快吃。」

    见她继续喝水,小阳问道:「母亲,信叔呢?」

    听见他的名字,她顿时呛着了。「咳咳咳咳咳……」真的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啊,孩子!

    「来了。」阿信走过丁沐儿身边,见她脸色呛红,顺手拍了拍她的背。「有人跟你抢吗?喝这麽急做什麽?」

    丁沐儿整个人像着火似的闪了开,隔着两步的距离,神魂未定的瞪着他。

    幸好,他已经把衣服穿上了……

    阿信的嘴角一瞬间拉平成一个极其不悦的弧度。「丁沐儿,你是蚱蜢吗?」

    她那跳开的反应让他很不爽,他是好心,搞得他像色胚似的,真郁闷。

    丁沐儿眨巴着眼睛,不知道要怎麽说明自己失常的行为。

    小阳看看发懵的丁沐儿,又看看薄染怒意的阿信。「信叔,母亲,孩儿不好一个人吃,你们也快坐下。」

    好孩子!丁沐儿得救,连忙拉过椅子坐下,坐下时,她的视线刚好扫到桌上那盘茄子……她的心又是一跳,今天不该炒茄子啊……

    偏偏,小阳又欢快地道:「信叔,母亲为您做了茄子,您多吃点。」

    丁沐儿脸红得压不下来,只得埋头拚命扒饭,只是吃着吃着,阿信那精壮的身影仍在她脑子里挥之不去……

    要练就那样一副体魄,他到底是做什麽的?古代没有健身教练,那他是镖师之类的吗?

    她悄悄抬眸。

    多大年纪啊这人?

    看起来是二十出头,古代人都早婚,他会不会已经成亲,是几个孩子的爹了?

    有这样的体魄,那他妻子肯定很幸福……呵呵,她突然有些明白前世她堂姊说的了—— 男人的身材也是很重要的,宁可找个「丑但是高」的男人,也不接受一个「矮但是帅」的男人。

    而他,根本是妖孽级,身高目测约有一八五公分以上,不但拥有能撩拨人心的伟岸身材,还有张能迷醉万人的俊脸,简直是生来勾引女人的……

    「母亲,这包子里包的馅儿便是咱们今日挖的竹笋吗?真是好吃。」

    小阳稚嫩的赞美声令丁沐儿回过神来。

    去去去,人家正襟危坐,好端端的在吃饭,她却尽想些有的没的,要是他知道她在胡思乱想什麽,晚上非锁门睡不可。

    「就是今天挖的竹笋没错。」她连忙笑咪咪看着儿子说道:「小阳找到最多笋子,功劳最大,可以吃最多。」

    「信叔也吃。」小阳忙用他那短短的小手把那盘包子往阿信面前推,眼睛亮晶晶的看着丁沐儿。「信叔虽然没找到半支笋子,可孩儿找到很多,孩儿找到的分儿都能给信叔吃。」

    丁沐儿不由得摸了摸小阳的头,低眉浅笑。

    这孩子,真是乖巧得让人心疼啊。

    小阳肯定是极度缺少父爱,打从阿信来之後,他就换黏着阿信,不黏她这个娘亲了,还直说书房要给信叔做房间,他没书房没关系,信叔很可怜,记不得任何人,千万不要赶信叔走之类的替他求情。

    其实她从来没有想过要把阿信赶走,将心比心,若是她穿越而来,人生地不熟的,又没人收留,岂不是无助极了?

    他亦同,一个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的人,赶他走,不是要去他去死吗?她可没那麽狠心。

    虽然他饭量不小,但她勤快点做吃食去卖,也还养得起他,三个人就这麽凑合着过,等他慢慢想起自己是谁再说,若是一直想不起,她也不介意多养他一个……

    「丁沐儿,这包子一个卖多少?」阿信突然出声问道。

    这个问题马上把她拉回现实。

    眼看冬天到了若是还没瓦房住,她还有什麽心思想什麽猛男的身材,真是够了。

    她直觉回答了他,「三文钱一个。」心没刚才跳得那麽怪了,很好。

    「三文钱?」他皱了皱眉。「你去问问李猛,他何时还要进山打猎,我随他一起去。」

    他见李猛家里就是靠着李猛打猎维生,不但自己能吃,还能兑银子,而晴娘帮人看病往往分文不取,他们也无田可种,看起来清闲得很,哪像丁沐儿,快把自己当十个人使了。

    若他也能猎些猎物回来,她就不必这麽辛苦,做这些赚不了几文钱的东西卖了。

    「你以为每个人都会打猎吗?」丁沐儿絮絮叨叨地说:「山里不只有野兽,还有猛兽,你要是成了李大爷的绊脚石,我怎麽对得住人家?要知道,我跟你的两条命可都是李大爷和晴娘救的,这份恩情都还报不了,若让你跟进山里,让李大爷为了保护你有个什麽闪失,我怎麽对晴娘交代?」

    她说个没完,阿信面色则是阴沉不定。

    什麽鬼话?他有这麽差劲吗?绊脚石?说他会成为李猛的绊脚石?她这是有多瞧不起他才会说这种话?

    「不吃了!」他摔下碗筷起身,转身大步走进书房,「砰」地甩上书房的门。

    丁沐儿忍不住在他身後做了个鬼脸。

    这位失忆爷的脾气还真大,说两句就发火,她说的不对吗?他又不知道自己会什麽,要是跟进山里,反而被猎物追,李大爷岂不是还要费神救他?要是他被捕兽器什麽的夹到腿了,还是掉进猎人为捕兽设的陷阱里,都会增添李大爷的麻烦。

    「母亲,」小阳拉拉她衣袖,小眉头蹙着。「孩儿想,信叔是不要母亲这麽辛苦,才说要去打猎。」

    丁沐儿一愣。「是这样吗?」

    他这麽为她着想?因为不要她辛苦,才说要去打猎?

    「嗯。」小阳重重一个点头。「信叔是好人。」

    丁沐儿望着书房的门,不作声了。

    吉安城一年一度的庙会是整个温州的大事,丁沐儿一早便摸黑和要进城的村民一块儿搭牛车,她自然不是自己一个人,还有阿信和小阳,以及两大竹篓的肥皂。

    她自然也是试过水温的,先把部分成品分送给村里的女人,广受好评之後,她才放心又上山摘皂角做了将近七十斤的肥皂。

    郭大娘在牛车上就坐在他们三人对面,看着他们笑眯了眼。「你们如今也像一家人了。」

    丁沐儿正被这天外飞来一笔的话弄得一个激灵,也感觉到身边的阿信一僵,正不知要怎麽回应时,郭大娘又自顾自的说下去——

    「这麽难得的热闹,晴娘跟她那口子竟然不来?也太可惜了。」

    这句丁沐儿知道要怎麽回答了,忙说道:「我跟晴姊姊说了,若看到什麽稀奇吃食,再买回去给她嚐嚐鲜。」

    难得热闹的盛事,几乎整个安然村的村民都到了县城,就晴娘两口子说怕吵,宁可待在家里。

    「他们搬来咱们安然村也三年了,可看着总觉得跟咱们村里的人不太一样。」刘大婶说道。

    丁沐儿倒没那种感觉,因为她自己才是最不一样的。

    「母亲,若肥皂都卖完了,孩儿可否在庙会里逛逛?」

    丁沐儿搂着怀里的儿子亲了一口。「自然是可以的,娘本来就打算带你逛逛庙会,若是肥皂卖不完也没关系,难得进城,咱们好好逛逛再回去。」

    小阳听了,眼睛一闪一闪的发亮。

    丁沐儿看着又喷发了母爱,这个乖巧的孩子啊,她好想带他去迪士尼乐园玩一玩……视线蓦地对到身边的阿信。

    她想了想。

    好吧,如果有那一天,也带上他好了,不知道他若坐上云霄飞车会是什麽表情,还高冷得起来吗?呵呵,肯定吓得屁滚尿流,一个字儿都说不出来。

    阿信拿斜眼看她。「你在笑什麽?」

    「我有吗?」原来自己脸上都露馅儿了啊。

    阿信闭目养神前丢下一句,「无事乱笑,非奸即盗。」

    丁沐儿笑了笑,也不反驳,谁让她在想的确实是不怀好意呢,他太厉害了,这也看得出来,她真的越来越想知道他失忆前是做什麽的?可是话说回来,她也越来越担心他会恢复记忆,若是恢复了记忆,他势必要走,那……那小阳怎麽办?小阳那麽黏他,他一走了之,对小阳来说又是一个伤害。

    一路颠簸,终於在太阳由天边升起时到达了县城,四面乡镇涌进了人潮,热闹不在话下。

    丁沐儿支摊子一天是六十文,桌椅都是县衙备的,她的摊位也简单,就摆了各种香味的肥皂试用品和清水,也备了几条帕子,这只是以备不时之需,古代的女人不管是在家里是出门,都会系着帕子,试用过後,她们用自己的帕子擦净手即可。

    小阳是头一回到庙会,看得目不转睛,不过他很安分,就守着摊子寸步不离,阿信则是很自动的拿了水桶去挑了一桶水回来。

    不到半个时辰,县令领着一群温州的官员来了,大大小小的官,浩浩荡荡,看着有五、六十人之多,县令居中,朝天做团拜仪式,跟着,钟楼的钟声敲响了,宣告着吉安城一年一度的庙会开始。

    人潮比丁沐儿想像的还多,当知名的戏班子在台上出场时,可说是到了万头攒动的地步,她旁边是郭大娘的甜饮摊,郭大娘和她几个孩子也是忙得脚不沾地,应付着络绎不绝上门的生意。

    女人爱美,古今皆然,丁沐儿的肥皂生意也很火红,她又肯大方给人试用,几乎只要试用过的都会买,而且都是一买好几个。

    她在皂角里分别加入了玫瑰、茉莉、桂花、玉兰花、香茅、柠檬、茶叶,囊括了浓淡香味,捏成不同花状,哪里是单调的皂角能相比的,自然能够掳获女人的心。

    人潮实在太多,才两个时辰,所有的肥皂都卖光了,荷包赚得饱饱,她也笑得阖不拢嘴。

    来到古代,她才知道自己是个财迷,前世她家境不错,跟着崔大师,只想学艺,不在乎薪水,虽然大学毕业了,可回到家,父母跟爷爷、奶奶还会给她零用钱哩,所以她从来没缺过钱花用。

    如今身在古代,生活维艰,女人能做的活又少,地位又矮男人一截,不得不一分一毫都精打细算。

    孩子长得快,过两年,小阳还得进学堂读书,那又是一大笔花费,还有啊,孩子每长一年都要做新衣裳的,一年四季的衣裳和鞋子花起来也不是小数目。

    她有时也会莞尔,她是做了娘亲之後才懂得如何做娘亲的。原主的爹娘早死了,又没有兄弟姊妹,她在这里孤身一人,小阳是唯一与她血脉相连之人,她已打定主意,一辈子不跟小阳分开。

    说实话,如今是她依赖着小阳,若不是小阳需要她,她也没勇气在这古代生活下去……

    「母亲,肥皂都卖完了,能去逛逛了吗?」小阳的眼里已然写着渴盼。

    丁沐儿微笑,摸了摸他的头。「好。」

    四周以及走过他们摊子前面的孩子们,个个不是在吃零嘴就是在玩耍,小阳能自我约束的站在原地不动,实属不易。

    丁沐儿跟郭大娘打了招呼,约好了回程的时间,他们三人就跟着人流一起逛庙会,未免小阳走失,阿信把小阳抱在怀里,而丁沐儿也怕跟丢了,索性拉着阿信的衣角,三个人在外人眼里看着,就是一家人。

    吉安城很繁华,除了临时来的上百个摊贩,城里本就有许多店家,东城大街两旁店铺林立,卖字画的、卖家俱的、书铺、食肆、客栈酒楼、茶馆……各种店铺,应有尽有,丁沐儿在绸缎庄前停了下来,被她拉着衣角的阿信自然也停了下来。

    「母亲,这是卖什麽的铺子?」小阳好奇问道。

    「这是卖衣裳的地方。」丁沐儿不由得从自己拉着的那截衣角,看到阿信身上去。

    他都没衣服,把他从河里救起时穿的那身衣服早破烂不堪,现在他身上的这套衣衫还是李猛借他的。

    这里的女人,个个针线了得,她承袭了原主的手艺,自然也会做衣服,说起来,她帮他做一、两身衣裳也是可以的,只是她不喜欢做绣活啊,拿起针线就头疼,要她绣条帕子,她宁可去种田。

    这阵子,阿信也帮了她不少忙,种田、背石块、劈柴、摘皂角、做肥皂,凡是粗重的活他都做了,她原来就不是个小气之人,帮他买一、两身衣裳也是应该的,还有小阳,小孩长得快,说不定过了年身子就抽高了,得买几身衣裳备着。

    她兴匆匆地说:「进去看看。」

    阿信只当她女人家爱美,逛逛绸缎铺子没什麽。

    见到客人上门,店主笑容满面的迎了上来。「客官,本店的丝绸是城里最好的,有缝制好的襦衫成衣,也可以订作衣裳,两位随意看啊!」

    丁沐儿对於挑男装也没经验,便指着阿信和小阳道:「那就劳驾您拿几身适合他们俩的衣裳给他们试试。」

    「好的好的。」店主连忙叫一旁的伙计去取衣裳。

    阿信板着脸拒绝,「我不需要。」

    丁沐儿只拿眼上下看着他。「难道你要一直霸着李大爷的衣裳不还人家?」

    阿信一时没想到这个,脸上蓦地一红,不说话了。

    伙计已经手脚俐落的取来好几身衣裳,殷勤地招呼道:「大爷、小爷,请随小的来试穿。」

    两人进了里间,丁沐儿在外边等着,没多久他们俩出来了,她忍不住「哇」了一声。

    「果然是佛要金装,人要衣装……」

    簇新的衣裳衬得他们俩更精神了,两身衣裳都是天青色的料子,乍看下更像父子了。

    丁沐儿吩咐伙计,「不必换下了,就穿着走,再各要一套款式差不多的,颜色不同的即可。」

    她没再要阿信试穿是因为她觉得阿信会嫌麻烦,然後会来上一句「都不要了」。

    小阳倒是左看右看,很是欣喜,对着她深深一揖,「母亲,新衣裳真是好看,孩儿很喜欢,孩儿定会好好爱惜,多谢母亲。」

    她拉着小阳的手,在他脸颊上一亲。「娘买衣裳给我们小阳是天经地义的,只要小阳喜欢,娘亲就开心啦。」

    阿信自然是绷着脸半句不吭,丁沐儿也没期待会听到什麽感谢之词,她很开心的付了银子,让伙计把旧衣和新衣一块打包。

    见她接过包好的衣裳要走,阿信却蹙了眉。「你呢?你不买吗?」

    丁沐儿一笑,「我衣裳很多,不必买。」

    比起他们两个,她衣服算多了,虽然都是旧的,但也有好几身衣裳可以替换。

    听见她这麽说,阿信的脸绷更紧了,好像有人得罪他似的,让丁沐儿很莫名其妙。

    好在,街上五花八门的店铺太多了,她穿越到这里之後就一直待在安然村没离开过,自然是每一间店铺都吸引着她的视线,她很快把他的不高兴抛诸脑後,率先进了一间家俱店。

    家俱店十分宽敞,也不愧是县城里的家俱店,摆着各式各样满满满当当的家俱成品,红木、花梨木、黑檀木、紫檀木和一般木头,应有尽有,每样家俱上都标了价格,伙计同样殷勤的迎上来。

    「两位客官,要看什麽家俱?要小的给您介绍否?」

    丁沐儿眼眸四处打量,「要张长点的床。」

    阿信睡的书房那张床,原来是温家那两母女睡的,不但旧且太小了,对於身材颀长的他来说肯定是睡得很不舒适,而安然村里又没一间家俱店,今日好不容易来城里了,她就想给他买张床。

    「有的有的,您看看这张适合否?」伙计领着丁沐儿去看床。

    阿信已放了小阳下来,牵着他的手跟在丁沐儿身边,半句话不吭。

    丁沐儿在床支架上敲了敲,又按了按床中间,再打量阿信的身形和床的尺寸。

    她要是叫他上去躺一躺,他肯定是不愿意的,而这里民风保守,她一个女人家上去躺躺看起来也不成体统。

    「客官,您放心,这是蔺草编织的,睡起来不会硬绷绷的,还做了里层,保证五年都不会坏,小店的木工也是城里最好的,这床架子坐十个人都行。」

    丁沐儿看价钱适中,长度也适中,便笑了笑,道:「就这张吧!送到安然村,村头第一家便是村长家,在村长家问问小阳家在哪里就行了,货到的时候再付钱,明天可以到吧?」

    伙计笑容满面,「可以、可以。」

    小阳拉了拉丁沐儿的衣袖,小声道:「母亲,咱们的床睡起来挺舒服的,还不需要换,不如给信叔换吧!孩儿看信叔睡的那张床,实在有点儿太小了。」

    丁沐儿一笑,摸摸小阳的头,「这就是给你信叔的新床啊。」

    小阳顿时笑逐颜开。「多谢母亲!」谢得好像那新床是要给他睡似的。

    出了家俱店,阿信的脸却是绷得更紧了,他一言不发的又把小阳抱起,连同丁沐儿手上提的那一大包衣物也抢了过来提着,丁沐儿要和他抢,被他一个冷眼射过来,顿时松了手。

    好吧,他爱提就给他提,瞪人做什麽?怪吓人的。

    小阳忽然皱眉道:「母亲,您为孩儿和信叔添衣,又给信叔置了床,自个儿却是什麽也没买。」

    丁沐儿笑了笑,「娘什麽都有啦,不必买。」

    阿信快疯了,什麽都有?

    在他看来,她什麽都没有,别的女人好歹有几样傍身的首饰,她连个耳坠子都没有,她的发髻上永远都光光的,且从来没看她抹过胭脂水粉,可见连盒胭脂都没有。

    那个姓温的家伙,到底是不是个男人?竟然让她这麽寒酸?

    他忽然有些挫败,说别人,他自己不是也一样?虽然帮着捡石块、劈柴,帮着做肥皂,可若是离了她,他什麽也不会,连个栖身之所都没有,他有何资格指责姓温的?

    他真是厌恶极了如此无能的自己,若是他能挣钱,他什麽都想买给她,他挣的钱,不管多少,都想让她随意花用,让她不用再辛苦挣钱了……

    「母亲—— 」

    阿信怀里的小阳,声音忽然不大对劲。

    丁沐儿心情很好,她愉快的抬眸看着小阳,温暖的笑了笑。「怎麽了?」

    「是父亲—— 孩儿看到父亲了……」

    他的记忆又回到了那一夜,父亲写了休书,母亲不断哭泣,抱着父亲的腿哀求,父亲踢开她,说她晦气,说他们母子害他穷酸,就是娶了她,他才诸事不顺……然後,父亲走了,母亲没几日就去跳河寻死……

    「哦?」丁沐儿一怔。

    温新白也来了吗?

    也是,这麽盛大热闹的庙会,一年只有一次,且那大智寺的香火鼎盛,他的新妻子听说就是个爱进香的,自然也会来走动了。

    她对小阳淡淡道:「不打紧,当做没看见就行了。」

    迎面而来,不愧是吉安城首富的嫡女出游,好大的阵仗,丫鬟嬷嬷婆子跟了一串,还有家丁随从,温新白亲自打着伞呵护着新妻子,就怕妻子晒到了,这就是只见新人笑,不见旧人哭啊。

    温新白自然也见着他们母子了,他吓得心脏不停地跳,脸色一惊一乍,尤其在看到儿子在别的陌生男人怀里抱着时,更是惊异,那一大一小还穿得极为相似,怎麽会有这种事?这不是他眼花了吧?

    丁沐儿只想着,唉,原主死了也好,不然这场面换做原主看到,不当场呕到吐血才怪。

    两方擦身而过,丁沐儿这边是装做没看见,温新白那边更是不敢露出半点痕迹,阿信却是火眼金睛的把那人的长相记在心里了。

    白净俊俏,一身的儒雅气息,原来她喜欢这样的男人……

    过了很久,他才嘲讽的问道:「你不要紧吗?心里是不是在滴血?」

    丁沐儿眉头都没皱一下。「滴什麽血啊?那种渣男,有何好留恋的?」

    阿信在心里打了十个结,剑眉蹙得死紧。

    没啥好留恋的,那你还为他寻死?

    「小阳饿了吧?」丁沐儿拉拉小阳的手,发现他小手一片冰凉,温新白的出现竟把小阳吓成这样?那人渣不配当小阳的爹。「今天赚了许多银子,咱们到东满楼喝茶去!娘听说那里的点心可有名了,尤其灌汤包更是招牌,咱们今天一定要嚐嚐。」

    东满楼价位不低,但丁沐儿存心让小阳高兴,便点了一笼灌汤包和数样点心,加一壶茶。

    那笼灌汤包上来时,小二打开笼上的盖子,就见热腾腾的白雾飘散出来,那香气已经引得小阳猛咽口水,但小小人儿就跟在家里时一样的守规矩,只是用两只眼睛猛看,并不动手。

    每次见小阳这般超龄的乖巧,丁沐儿就打从心里心疼,她连忙夹了一个灌汤包进小阳碟子里,不忘叮嘱道:「小阳,顾名思义,这灌汤包中有汤,汤很烫,吃的时候要先咬一小口,慢慢把汤汁吸掉再吃包子,这样便不会被烫着了。」

    小阳用力点头,「多谢母亲教导,孩儿明白了。」

    丁沐儿笑了笑,迳自端起茶来喝。

    说起来,她也许久未喝到茶了,平日里都是喝水,茶叶贵,她买不起,上回做肥皂加的茶叶还是晴娘送她的。

    她拿着陶杯转着看,思忖着这东满楼名气如此响亮,用的器皿也是不怎麽样,要是能用她烧出来的陶瓷,装上这些精致小巧的点心,肯定会看起来好吃一百倍,可以卖更高的价钱……

    「怎麽不吃了?」一回神,她见阿信只夹了一个灌汤包吃,跟着便搁下了筷子,茶也是只喝了几口。

    「不合胃口。」他是觉得灌汤包的皮太厚了,茶叶则是太次了,但他不想细说。

    「不合胃口?」丁沐儿拿百年难得一见的眼神看他。

    照理说,平常他们吃的更是粗茶淡饭,他也没挑嘴过,怎麽反而来东满楼这样的名店,他的嘴却刁了起来?

    难道,他吃过比东满楼更高档的点心?喝过比这里更好的茶?

    「你们说那三殿下当真通敌卖国了吗?」

    「呸,你嘴巴放乾净点,那三殿下是什麽人?把我赵老三打死,我也不信三殿下会通敌卖国!」

    「可是他再不出现,就要被安上通敌卖国的罪名了。」

    「一个人哪能就凭空消失了去?我说若不是死了,就是已经在那大辽国封王享福了呗,就你赵老三傻乎乎的信他不会通敌卖国。」

    隔壁桌子几个大男人喳喳呼呼地在闲嗑八卦,丁沐儿对大萧朝的历史一无所知,原主打从出生就是安然村的人,也是个井底之蛙,村里的人每天都忙着过日子,没有人会说朝堂上的事,这还是她第一次听到有关皇家的事。

    「哎哟,两位贵客,里面请、里面请。」

    茶楼的入口传来一阵骚动,丁沐儿看热闹的抬起头来,当下应了一句「冤家路窄」,竟然是温新白、杜乐芝那帮人大阵仗的进来了。

    一个婆子倨傲地道:「掌柜的,我们小姐怕吵,安排一个静点的包厢,把你们这儿最贵的点心跟最好的茶送上来。」

    掌柜又是鞠躬又是哈腰,「花开轩最为幽静,窗子一开,就可欣赏到河岸垂柳风光,杜小姐肯定会满意。」

    温新白要上楼梯,一眼望来,见他们三个坐在里面,又吓得魂飞魄散,急匆匆的伺候新妻子上二楼去了。

    丁沐儿好笑地转过视线,又为小阳夹了一个灌汤包。「多吃点。」

    幸好小阳没看见,不然又要吃不下了。

    小阳没看见,阿信却是看见了,看得一清二楚。

    那温新白怕自己做的丑事被揭穿,吓得魂不附体是自作自受,而丁沐儿眼里没半点对他的留恋,只有笑叹对方可悲可怜的神情,也是不容错认的。

    她当真对温新白毫无留恋了吗?

    难道,这便是鬼门关前走一遭後的醒悟?

    第四章 前夫,上门闹

    丁沐儿没想到的是,第二日,温新白竟然自己找上门来了。

    他自己开了院子的门进来时,她正在摘菜,她是听见外头好像有马车停下来的声音,但她不以为意,仍然继续摘菜,直到发现有人推开院门,她才抬头,见到是他,她挽着竹篮子很惊讶的起身。

    这渣男怎麽来了,还一脸的兴师问罪?

    温新白把门一甩,气势汹汹的走到丁沐儿面前,俊俏的脸上一片铁青。「昨日在城街上抱着小阳的男人是谁?他住在这里吗?」

    他离开的那会儿,还听说她为他寻死,没想到竟然这麽快就勾搭上男人了,这个不要脸的娼妇!虽然他已经休了她,可她做出的事摆明了丢他脸面,他就不能坐视不理!来给她一顿教训,他娘亲也是认同的。

    昨天他回去之後,已经暗中派人打听清楚了,她收留一个来路不明的男人同住,三个人平日同进同出的,像一家人似的,那男的连泥腿子都不是,就是个吃软饭的,靠她养着,她还把那男的当宝供着,昨天更上了东满楼?以前他吵着要去东满楼嚐嚐鲜,她总说没有银子,现在却带着那男的叫了一桌子的点心,叫他实在吞不下这口气!

    「姓温的—— 」丁沐儿毫不畏惧的迎视着他,看着他冷笑。「虽然我早知道你是绣花枕头,是个草包,可一阵子不见,你脑子又被门夹过了是吧?忘了这是什麽地方,吃饱了撑着竟敢找上门来?!还有你这什麽口气,敢情是在问我罪?」

    如果是原主,大概会被他究责的口气吓得半死,以为是自己不守妇道出墙被捉奸在床,幸好是她,来自现代的她,才不怕他区区一个渣男。

    「你别装了,你收留那男的,还搞得动静这麽大,不就是为了要把话传到我耳里,为了气我,想让我上门来找你吗?」温新白阴阳怪气的说着,「如今我如你的愿来了,你也好收手,你就带着小阳在这里安安静静的过日子,等我考取了功名,不会亏待你们母子,这里有二十两银子,你先拿着,回头等我手头宽松了,会再给你送银子来。」

    他虽然是安然村出的第一个秀才,可是大萧朝的律法也只有第一等的秀才才能得到食饩,他的福利就仅有免服徭役罢了,撑起这个家的是丁沐儿。

    丁沐儿也不伸手去拿钱袋,从鼻孔里「哼」了一声,用眼角斜睨着他,轻蔑道:「姓温的,我看你如今穿得人模狗样的,可怎能这麽厚颜无耻,尽讲些猪话?你的银子还不是从杜家弄来的,凭你有本事挣钱吗?我有得是本事养活自己和小阳,我要收留谁也是我的事,带着你的臭钱快滚吧!」

    温新白脸上挂不住,当即冷着脸问:「你的意思是,不肯叫那奸夫走?」

    丁沐儿叉着腰做泼妇状。「枉费你自称是读书人,什麽是奸夫都搞不清楚,姑奶奶我这就免费给你上堂课,一个已婚的女人出去偷男人,那男人才叫奸夫,姑奶奶我是自由之身,哪来的奸夫?如果还不懂的话,那简单,你妻子出去偷人,那男人就是奸夫了。」

    温新白脸黑得厉害,他怒不可遏的把角落一个放腌菜的陶罐给踢倒。「我让你把那奸夫赶出去!你马上把那奸夫赶出去!」

    丁沐儿把手上的竹篮子往温新白头上丢,咬牙切齿地道:「有病就要吃药,在这里发什麽疯?竟然踢我的罐子,你不想活了你!」

    「你在做什麽?!」温新白被菜丢得十分狼狈,他简直气疯了,她竟然敢丢他一头一脸的菜?从前向来对他唯命是从的女人竟然敢拿竹篮子丢他?她胆敢?他可是天一样的夫君……

    丁沐儿面带微笑的出言嘲讽道:「你瞎啦?我在做什麽不是很明显吗?我在下逐客令……不,是下逐猪令!你快点滚,不然接下来还有你受的,屋里很多石块,砸死一只白眼狼绰绰有余。」

    「反了你!谁给你的胆子,让你这样跟我说话?一个来路不明的野男人就把你兴头得不知天高地厚了是不是?」温新白脸黑似锅,一时又气得面红耳赤,他不可置信的瞪着丁沐儿,大声怒斥道:「你说,你和那男人做了什麽无耻勾当?你让他爬你的床了是不是?丁沐儿,我没想到你是这种水性杨花的女人,才多久时间,你就这麽耐不住寂寞?非要找个男人你才能过日子吗?」

    更令他惊讶的是,才多久不见,她竟然成了泼妇?以前她总是低眉顺眼的,他真不知道她这样能说,连拿菜篮子丢他的事都做得出来……

    「你的嘴可以再臭一点。」

    冷冷的声音传来,丁沐儿听着很是熟悉,她一转身,见到了阿信。

    他原在後院劈柴,自然是光着上身,手里还拿着劈柴的斧头。

    自从知道他劈柴会脱衣服之後,只要他在劈柴,她一定不去後院,省得自己心猿意马,因此也没再瞧见那养眼的画面,

    如今突然瞧见他厚实的胸膛,再看看弱不禁风的温新白,高下立见,原主眼光实在太差了,这种小白脸有什麽好爱的啊?

    她评价的眼光太不低调了,一下子让温新白恼羞成怒,他跳脚的指着他们。「你们这对奸夫淫妇!尤其是你,丁沐儿,你勾引男人,你无耻!你下贱!」

    看他气得头要冒烟了,丁沐儿便面带笑容地问道:「就算我勾引他,那也是我跟他的事,跟你有什麽关系?要你多事?」

    「好啊,你总算承认你勾引男人了!」温新白气急败坏,口不择言地说道:「贱妇!你不守妇道!你该被浸猪笼,你该被乱棒打死!死无葬身之地!」

    阿信眉头微挑了挑。「说话当心点,斧头不长眼。」

    丁沐儿在心里喝了声彩,还押韵呢。

    「你……你想做什麽?」温新白对那把斧头深有惧意。「你别乱来,我可是杜家的女婿,我要是有任何损伤,杜家不会放过你。要知道像你们这样的破落户,杜家一根指头就能捻死你们……」

    丁沐儿不由得笑了起来。「原来你还知道自个儿是杜家的女婿啊,那你到我丁家来找碴算个什麽破事?仗着杜家女婿的身分来欺负我这个前妻,温新白,你还真是要脸!」

    瞬间,温新白一张脸红胀得有如猪肝,犹自强词夺理地道:「小阳是我的骨肉,我见不得他被你的奸夫抱在怀里,所以你……你快点把这个人赶出去,否则……否则我要带走小阳,到时别怪我永远不让你看儿子!」

    「听你说话真是污了我的耳朵。」丁沐儿嗤笑一声,一脸好心情的说道:「温新白,咱们打开天窗说亮话吧!咱们已经没关系了,小阳更是你亲手抛弃的,说他是我未嫁给你之前便怀上的,跟你没半点关系,这事在休书上你亲笔写得清清楚楚,整个安然村的人都知道,不是你能一手遮天的事,若你再来对我怎麽过日子指手画脚,我就请村长陪我到杜家去,把你为攀高门休离糟糠之妻的所做所为都抖出来,看杜家还认不认你这个恶心女婿!」

    温新白又羞恼又害怕,「你敢?!」他当初就是吃定她软弱可欺才会想也不想的就休了她,她爹娘都死了,没手足也没亲戚的,谁能为她做主?

    小阳是他的骨肉,是他的嫡长子,他从来没有不要,只是为了攀上杜家,暂时忍痛分开罢了。

    那杜乐芝的千金小姐脾气,他委实吃不消,想想还是丁沐儿好,且沐儿对他付出太多了,他实在对不起她,他就是打算将来把他们母子当外室安置,等他有了功名,还怕荣华富贵不滚滚而来?他会让他们母子一辈子不愁吃穿,会给他们买一栋大宅子,买一大堆下人伺候他们……可她这麽快就找来一个男人同住,他接受不了这事!

    「你要不要试试?」丁沐儿一脸霸气。「还是,你想明天就在杜家看到我和小阳?」

    温新白脸色微僵了僵。「我警告你,你若做出什麽败坏我名声的事来,我绝不会善罢甘休!」

    丁沐儿嘴角噙着笑。「温新白,你的名声是你自己败坏的,整个安然村的人都知道,不要赖在我头上。」

    见她一句不让,温新白心里又惊又疑。

    她真的是丁沐儿吗?她何时变得如此伶牙俐齿了?他跟她做夫妻都几年了,很明白她没半点耍嘴皮子的本事,她性子倔强,就算遇到不公不义的事也只会隐忍着,没与人争鸣的本事。

    可是,眼前的这个丁沐儿,他说一句,她可以毫无迟滞的回他十句,眼神还与他对着干,半点柔弱都没有,这是怎麽回事?是这个男人把她变成这样的吗?

    「斧头只劈柴也太无趣了一点,不知道劈在肉身是什麽感觉?肯定另有一番滋味。」阿信很不小声的自言自语。

    温新白一听,脸色煞白。

    「总……总之,我下回再来的时候,不要再让我看到这个人!」

    温新白撂下他自以为是的狠话,落荒而逃。

    丁沐儿去把大门落闩,拾起竹篮子,再把掉落的菜一一捡回篮里,叹道:「可惜了这几根茄子,都摔烂了,真是不值。」

    等她捡好所有掉落的菜起身时,冷不防就撞到一堵肉墙,她「唔」了一声,揉着鼻子。「好痛,你就不能站远些吗?」

    阿信蓦然扣住了她揉鼻子的那只手,她一愣,抬眸看着他,他脸上的神情很严肃,眼里却让她看不清。

    「你老实说,你想要我离开吗?」或许她嘴上虽骂咧咧,可心里其实有想要跟温新白复合之意,毕竟他们之间还有个小阳……

    丁沐儿很想搥自己的心肝。

    这人……她若想他走,还专程买他的床做什麽?在他眼里,她就那麽没眼光吗?他认为她会想跟温新白那种家伙复合,然後当温新白的小三?

    「怎麽?你想离开吗?」她慢条斯理的哼问。

    活该他让自己的问题给困住,谁让他要问出这麽没心没肺的话来。

    阿信脸一僵。「我……我还没恢复记忆,无法离开。」就算恢复了,他也不想离开……

    「那不就行了。」丁沐儿往旁边一闪,让自己离开那堵令她脸红心跳的肉墙,这才若无其事的说道:「你快点去劈柴吧你!劈好柴把房间收拾收拾,床应该快送来啦,我去做饭,你收拾好房间就去叫小阳一块来吃早饭,今天还有得忙哩,要去摘皂角荚,还要找石块……」

    她蓦地住了口,因为小阳不知何时起床的,竟站在门槛里,一双眼睛泪汪汪的却不敢哭出声音,眼里满是怯怕神色。

    丁沐儿暗暗道了声糟,小阳也不知道听到了什麽、听到了多少,她是打从心里唾弃温新白没错,可他毕竟是小阳的爹,就不知道小阳心里是怎麽想的……

    她装做若无其事的朝小阳一笑。「小阳,什麽时候起来的,怎麽都没喊娘呢?是不是肚子饿了?娘这就去做饭,很快能吃饭了……」

    小阳眨巴着眼睛看着她,努力不让眼泪掉下来。「母亲……不要让父亲把孩儿带走,孩儿不想走,孩儿想留在这里,想跟母亲和信叔一块儿生活,孩儿……喜欢这里,不想离开……」

    丁沐儿倒抽了一口气,小阳这是听见温新白威胁说永远不让她看孩子的话了?

    该死的温新白,信口雌黄也该有个限度,威胁不让他们母子相见算什麽男人,对一个四岁的孩子来说,离了母亲就是地狱……算了,跟他置气是浪费自己精神,他本来就不是人,只是渣渣儿!

    「可以吗母亲?」小阳当真是怕极了自己会被父亲带走,当下怯怯地道:「求求您了,孩儿日後定会更加努力读书,绝对不会让母亲操心……」

    丁沐儿还没想好要怎麽回答才能安抚那颗不安的小小心灵,有位老兄却一个箭步抱起了小阳,将那瘦小的身躯紧紧搂在怀里。

    「小阳别怕!除非你愿意,否则任何人都不能把你带走。」

    小阳适才本不敢哭的,这会儿伏在阿信的肩头,紧紧搂着他的颈子,「哇」地一声哭了出来。「信叔……」

    丁沐儿有些傻眼的看着他们这一大一小真情流露,阿信这样子,不知情的人真会以为他是小阳的亲爹。

    平常看他待小阳不冷不热的,原来感情全藏在心底啊,也不枉小阳天天跟前跟後、一口一个信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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