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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试阅 ✿] 香弥《攻心先攻床》(主人说的是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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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喵 发表于 2016-8-8 17: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书名:《攻心先攻床》(主人说的是之二)
作者:香弥
出版社:新月文化
出版日期:2016年8月12日
女主角:兰雨
男主角:易平澜

【内容简介】

听说用兵如神打败敌军的易平澜,
靠着一只沙皮狗一再解救自己的亲人,从此宠狗如命……
她悲摧穿越到古代变成一只沙皮狗,人人都嫌她丑,
幸好她够聪明,成功破获人口贩子,还顺利找到好饲主,
原以为他只是个普通茶园男丁,没想到却是飞马商队的头儿,
还是个爱护宠物的好主子,事事护她,有好吃的她一定有份,
他什麽都好,只有一个小缺点──不肯分床让她睡!
她发誓终有一天要攻占他的床,可惜未达成愿望就因救他没命,
再睁开眼,她灵魂附在某个女人身上,而他刚好在隔壁房养伤,
她立刻上前提出各种证据,让他相信自己真是他的爱犬,
这下身为人的她可以名正言顺嫁他为妻,睡他的床,
加上她懂得如何做泡沫红茶、奶茶及珍奶,定能帮他发大财,
她想得太美好,殊不知这副身子的原主竟是大官的女人,
对方正四处张贴公告悬赏捉拿她这个逃妾……






  楔子

  兰雨从睡梦中苏醒过来,睁开迷蒙的双眼,她习惯性地抬起头,想看向摆在床头柜上的闹钟,若是时间不到七点半,还能再赖个床。

  平常上班日她一向七点半起床,接下来花四十分钟盥洗、更衣、吃早餐,八点十分骑车出门,八点半前到公司。

  这一个星期为了要做今天开会时用的简报,她天天加班到十点,昨晚回来後又花了两个多小时整理资料,上床时已经凌晨一点多。

  也许是昨晚太晚睡,今天脑袋有些昏昏沉沉,所以她的眼睛有些花,不仅没看见摆在床头柜上那个她用了六年的蓝色闹钟,还看见了些奇怪又陌生的东西……她怔了怔,心忖她可能还在作梦,重新闭上眼,隔了片刻後,再张开眼——

  还是一样。

  可能是眼睛糊到眼屎了,她抬起手想揉眼睛,当她的手抬到眼前时,她惊悚得整个跳起来。

  啊啊啊,这是什麽鬼东西?她的手、她的手怎麽会变成这样?!

  她低头再仔细看,自己的两只手确确实实变成两只毛茸茸的爪子。

  不可能,不可能发生这种事!一定是她今天早上睁开眼睛的方式不对,她赶紧阖上眼睛,深吸几口气,再慎重地张开眼,慢慢地低下头——

  「嗷呜—— 」她惨叫一声,但发出来的声音却是凄厉的狗嚎声。

  她惊恐地瞪大了一双圆滚滚的黑眼睛,「怎麽会这样?是谁在恶作剧?!」

  耳边响起的不是她的声音,而是一串汪汪汪的吠叫声。

  她惊骇得张着嘴巴,久久回不了神,不明白自己怎麽会变成这个模样。

  「哪里来的狗,吵死人了。」嘎吱一声,一扇破旧的木门被拉开,一名约莫三、四十岁的男人走出来,瞧见杵在自家门前的那只狗,毫不留情地一脚踹过去,「好啊,就是你这只死狗一大清早在老子门前鬼叫,把老子的好梦给吵醒了!」

  「该—— 」她被踹得滚了两圈,痛得哀号一声。

  「噫,这死狗小归小,皮还皱巴巴长得丑不拉叽,不过那身肉倒是挺多的,足够炖一锅香肉了。」

  男人那饱含着恶意的语气,让她浑身打了个机伶,顾不得再想其他,迈着四条腿赶紧先逃再说。

  男人哪肯让到嘴的肉就这麽给逃了,立刻拔腿追上去。

  她吓得魂都要飞了,肥嘟嘟、皱巴巴的小身子,拚命往前跑,心里不停告诉自己,她一定是在作梦,但就算是梦,她也不想被吃掉啊!

  男人见那狗跑得飞快,追了两条街也没追上,停下脚步悻悻地咒骂,「啐,下次再让老子看见那死狗,非宰了牠不可。」

  她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回头见那男人没再追过来,这才气喘吁吁地吐着舌头停下来。

  妈呀,刚才真是吓死她了。

  惊魂未定的她抬起手想拍拍胸口,一瞥见那毛茸茸的爪子时,她整个人又不好了。

  快醒过来,快醒过来,她不要再作这个梦,太可怕了!

  可不论她重新闭上眼,再睁开眼几次,都没能脱离这场恶梦,正在她急得不知该怎麽办的时候,脑袋里陡然响起一道陌生的嗓音——

  「哼,看你这臭丫头还敢不敢说本大爷丑,等你知错悔改後,本大爷要是心情好,也许就宽宏大量让你重新变成人。」

  她错愕得转动脑袋,想找出那在她脑子里说话之人,但在她眼前只有一座池子,附近并没有任何人。

  「你是谁?」汪汪汪,她听见自己吐出的不是人声,而是狗吠声,但此刻她顾不了这麽多,急着再问:「是谁在跟我说话?你出来!」汪汪汪汪汪……发出的仍是狗吠声。

  她慌忙找遍四周,没看见可疑之人,就彷佛之前那突然出现在她脑子里的声音,是她的幻听。

  她无助又疲累地坐在池子边,不明白这一切究竟是怎麽回事,眼神惶然迷茫地看向池子。

  池面映照出一只皱巴巴,约莫七、八个月大的土黄色沙皮狗,她整个人……整只狗震惊地呆愣住,目不转睛地瞪着池面上的倒影,不敢相信那只狗就是她。

  那狗身上一层层皱巴巴的毛皮,让她想起昨晚下班回家途中,她骑机车在等红绿灯时看见一对情侣,抱着一只沙皮狗过马路,那女孩子逗着被男孩抱在怀里的狗,笑得很甜地说着——

  「牠好可爱哟。」

  她当时看去一眼,只觉得那只狗身上和脸上就像老人一样,堆叠着一层层皱纹,实在说不上可爱,忍不住在心里喃喃地回了句——

  「哪里可爱,明明长得很丑。」

  记得那时她在心里说完,感觉那只狗突然朝她看了过来,那眼神凶巴巴地,好像很不高兴地在瞪她。

  她当时有点吃惊,但没多想,心想,就算这狗再有灵性,也不可能听见她心里的话吧,只当那狗看人的眼神就是那样。

  绿灯时,她骑车穿越十字路口,轮胎忽地失控打滑,车头一歪,冲撞向路旁一支电线杆,匡地一声,巨大的撞击令她整个人在那一瞬间被高高抛起,再重重坠落,在她昏厥过去前,似乎听见有人对她说——

  「你这臭丫头敢说我丑,本大爷就让你变成条狗,等你真心悔改後,本大爷也许会宽宏大量,让你重新变回人。」

  昨晚的事,和刚刚突兀地出现在她脑袋里的声音,令她不敢置信地想到一个可能—— 她该不会是被那只狗给惩罚变成了一只同样的狗,还穿到古代了吧?!

  第1章

  易平澜刚要上马,一个约莫五、六岁的小男孩从屋里跑了出来。

  「二叔、二叔,您要进城吗?也带观儿去。」他小手紧紧抓着自家二叔的手,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骨碌碌瞅着他。

  「二叔要进城办事,下回再带你去,你快进屋去。」易平澜揉了揉侄儿的小脑袋,哄着他。

  「二叔办事,观儿可以帮二叔看马。」他模样生得可爱,噘着红润的小嘴儿,奶声奶气的认真说着。他年纪虽小,却也知道二叔那匹马可矜贵了,整个栀山村里,有养马的人家,连他们家在内也只有三户。

  栀山村邻近大安城,村子泰半的人家都是茶农,种茶维生,因栀山一带所出产的茶,带着一抹独有的栀子花香气,又被称为香栀茶,在大安城一带还算小有名气。

  易家也有一片茶园,这片茶园是由易平澜的兄长易平江在打理。

  易平澜拍拍马儿的颈子,笑道:「黑风不会乱跑,用不着你看着。」

  这匹马是他数年前亲手在大漠上驯服的一匹野马,这些年一直跟随着他征战沙场,当初在他准备解甲归田时,有军中兄弟欲重金向他求购这匹黑马,但他不肯割爱,带着牠一块回来。

  小男孩不死心,撒娇地往二叔怀里蹭着,「观儿不会吵二叔办事,二叔带观儿去嘛。」

  易平澜被侄儿缠得没辙,最後只好允了他,回头朝兄嫂说了声,便抱他上马。

  黑风速度极快,出了栀山村,两刻钟後,便到了大安城。

  城里不方便骑马,他将马先寄放在一家熟识的客栈,让小二给马儿准备草料和饮水,再带着侄儿往城东去,途中经过一处烤鸡铺子,见侄儿眼睛直勾勾地黏在那挂在店门口一只只的烤鸡上头,他掏银子买了只烤鸡,撕了条鸡腿给侄儿吃。

  他十五岁上战场,二十四岁返家,离开九年,与母亲和兄弟们都有些生分,也许是多年来征战沙场,他身上染了几分煞气,家里人都不敢太亲近他,只有这个侄儿不怕他,常缠着他,要他说战场上的故事给他听,故而回来这两个月,他与这个侄儿倒是最亲近,也最宠着他。

  「谢谢二叔。」观儿满脸欢喜地接过,迫不及待就把那鸡腿往嘴巴里塞。

  在二叔回来之前,爹娘还得要供着在城里读书的三叔,家里种茶虽赚了些银子,可三叔花销大,每个月给了三叔银子後,家里银钱便所剩无几,一个月里能吃到肉的日子没几天。

  可自从二叔回来後,二叔常上山打猎,现下家里几乎天天都能嚐到肉味,可他娘和奶奶的厨艺也就一般,做不出这麽好吃的味道来。

  他一边跟着自家二叔,一边啃着鸡腿,没留意到那烤鸡的香味吸引了一条狗跟过来。

  易平澜倒是早在那条全身上下皱巴巴的狗儿跟上他们时就留意到了,也没在意,牵着侄儿往一家茶行走去。

  他此来是要与茶行洽谈茶叶的买卖,先前易家茶园所生产的茶叶是由另一家茶庄收购,但那茶庄将价钱压得太低,他与兄长商量後,决定再找别的茶行。

  来到茶行,准备进去时,易平澜发现那条狗仍跟着他们,眼神可怜巴巴地直盯着他拿在手里的那包烤鸡。

  观儿也见到了,扯了扯二叔的手,「二叔,这皱巴巴的狗想吃咱们的鸡。」他的原意是想让二叔把烤鸡拿好,别让狗儿给叼走了。

  易平澜却撕了一小块鸡肉扔给那狗,接着挥手驱赶,「快走,别再跟进来。」

  那狗一口咬住香得诱人的鸡肉,稀里呼噜就把那块鸡肉给吃下肚。

  在变成狗的这三天里,兰雨只吃了颗被人啃了一口,嫌难吃而丢掉的包子,早已饥肠辘辘,饿得受不了。

  她不是没去过那些吃食铺子或是摊子上讨食,可往往一走近,便会被人驱赶,不是被骂就是被打,害她不敢再靠近,只能在城里四处找吃的,刚才她被那小男孩拿在手上的鸡腿给吸引,忍不住一路跟着,眼巴巴看着那小男孩吃着鸡腿,她心想只要分给她一块就好,哪怕一小口也好。

  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冷眉冷眼的男人,竟真的给了她一块鸡肉,当了三天受尽白眼的流浪狗,他是唯一一个给她吃食的人,这个人一定是个好人。

  莫名其妙变成狗,来到这个她在历史上不曾读过的古代世界,这三天她想过一切办法都无法变回去,不得不认命,既然变成狗,那麽当下最重要的只有一件事—— 找饲主。

  肯给狗儿吃食的人,心肠应当都不错,至少不会虐待动物,虽然脸冷了些,眼神凌厉了些,不过五官长得还不错,高鼻深目,轮廓深邃立体,身量高大,英俊挺拔,看着就觉得赏心悦目。

  想到有这样的男人当她的饲主,她忍不住高兴地摇着尾巴,蹲在茶行门口等那男人出来,一边思考着要怎麽样才能让那男人收留她,是要用缠字诀,还是要卖萌耍可爱。

  她突然想起自个儿现在变成沙皮狗,一身毛皮皱巴巴,在现代,有人喜欢这样的狗,可从她流浪的这三天看来,这里的人看见她,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

  「那狗怎麽丑成那样,皮都皱在一块。」

  卖萌似乎不太可行……

  就在这时,有一行人敲锣打鼓行经茶行门口,走在前头的一个少年高声吆喝着——

  「来来来来,各位乡亲们,咱们陈家杂技团今日来到贵宝地,给乡亲们表演咱们的绝活,请各位乡亲父老来捧个人场……」

  跟在後头的几人有的翻着跟头,有的耍弄着手里的棍棒,有的人摆弄着彩带,有的抛掷着手里的六、七枚铁球,一路往前而去。

  一路吸引不少百姓跟上前去凑热闹。

  兰雨瞥见有个小身影从茶行里走出来,也跟在人群里,想去看杂耍。

  她汪汪汪吠叫着,想提醒茶行里正与掌柜的谈事情的易平澜,但她的声音淹没在响亮的锣鼓声里,在茶行里头的男人没听见,她担心小男孩走丢,急忙跟上去。

  观儿进城没几次,不曾看过杂耍,看得兴高采烈,也跟着手舞足蹈起来。

  人群越聚越多,兰雨紧紧跟在小男孩身後。

  来到一处空地前,那杂耍团摆好物什,匡匡匡敲起梆子,七、八个人排成一列,百姓们则围成半圆,将中间的空地留了出来。

  为首的是一个约莫五十岁左右的男人,他先向众人抱拳施礼,笑咧嘴道:「各位乡亲,咱们陈家杂技团在这儿给大家行个礼,问个安,多谢大夥捧场,今儿个小老儿带几个小子们来到贵宝地,小子们会使出浑身解数,把压箱底的绝活都呈现给乡亲们,若乡亲们看得高兴,有钱捧个钱场,没钱捧个人场也好。」

  说到这儿,他再朝众人抱拳施礼,接着回头朝站在他身後那七、八个少年吆喝道:「小子们,给我打起精神,拿出你们的看家本领,让乡亲们瞧一瞧、乐一乐。」

  首先上场表演的是抛铁球,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上上下下变着不同花样,抛掷着手里的铁球,从两颗到四颗到八颗,最後变成十二颗,让人看得目不暇给,博得满堂彩。

  观儿人小身子也矮,挤不进去,有个身形削瘦的男人瞧见他,盯着他瞧了好一会儿,上前问他:「小孩儿,你家大人呢?」

  「二叔在办事。」观儿老实回答。

  听见他家的大人没在附近,那男人眼神一闪,「前头杂耍很好看,叔叔抱你过去看好不好?」说着也不等他回答,便迳自抱起他。

  兰雨见他并没有抱着小男孩挤到前面,而是往旁边走去,心中一惊,她张嘴咬住那男人的小腿,不让男人带走小男孩。

  那男人低头瞧见咬着他腿的兰雨,踹了她一脚,没好气地骂道:「哪来的丑狗,滚开!」

  她痛得哀叫了一声,不死心地再跟上去,她不敢再去咬那男人,见那男人要将小男孩带走,她心里着急。

  观儿发现他没带他去看杂耍,也开始闹腾,「叔叔放我下去。」

  「乖,叔叔要带你去看杂耍。」

  「不在这里,在那里。」观儿年纪虽小,但多少也认得出方向,杂技表演是在右边,这叔叔却带着他往左边走。

  怕他吵闹,那男人索性捂住他的嘴,低声厉色警告他,「不想挨揍,就给老子乖一点。」

  「唔唔唔……」观儿吓哭了,隐约明白他遇到坏人了,他想回去找二叔,拚命扭着小身子想挣脱男人。

  「再吵老子打死你!」那男人开口恫赫,将他抱得更紧,另一只手狠狠捂住他的嘴。

  观儿吓坏了,呜咽地哭着。

  兰雨在後头看着,急得团团转,不知男人要把小男孩带去哪里,她没办法回去通知小男孩的二叔,怕她一走就找不到人。

  她一路跟着,直到瞧见那男人走进一条巷弄里的一间宅子,她才急忙拔腿朝茶行的方向跑。

  不知是不是变成狗,她的嗅觉和认路的本领也跟着变好,一路凭着本能跑到茶行。

  夥计瞧见一只又肥又皱的狗儿闯进茶行,上前要驱赶牠。

  她躲开那夥计,趁机朝後头的一间静室跑去,一头钻进帘子里,张嘴便朝着易平澜吠叫。

  「汪汪汪汪汪……」你家侄儿被坏人拐走了,你快去救他!吠完,她一口咬住易平澜的裤脚,要带他过去。

  易平澜与掌柜谈茶叶的买卖已到尾声,忽地听见狗吠声,接着便被那条突然跑来的狗给咬住裤脚,被打扰了正事,他有些不悦地挥开狗,冷着脸斥道——

  「不是让你别再跟着,出去。」

  「这条狗是易兄弟养的吗?这模样生得倒是挺稀罕。」掌柜笑呵呵问道。他原本并没怎麽把易平澜看在眼里,但经过适才一番交谈,发现对方见识不凡,对事情的看法颇有见地,这才收起轻视之心,存了结交之意。

  兰雨再扑上去咬住他的裤脚,拚命扯着他想往外走。晚了,万一他侄儿被人给带走,就难找回来了。

  「这狗不是我养的。」他不耐烦地抬手朝狗儿打去,手上使了两分劲,把那狗给打得痛嚎一声,松开了咬住他裤角的嘴。

  兰雨疼得龇着牙朝他吠叫几声——

  「汪汪汪汪汪……」我要带你去救你侄儿,你还打我。

  易平澜哪里听得懂她的吠叫声,见那狗竟朝他龇牙咧嘴地吠叫,沉下脸,站起身,一手抓起狗儿的颈子,走出静室要将牠丢出去时,猛然发现自家侄儿竟不见了,他先前要与掌柜谈买卖时,让观儿自个儿在茶行里玩,此时四处都见不到他,急忙询问茶行里的夥计可有看见观儿。

  那夥计摇头,「适才在忙着招呼客人,倒是没留意。」说完,他接着想起一事,「对了,方才有杂技团来,会不会是跑去看杂技了?」

  易平澜将狗随手一丢,急步就要往外走。

  兰雨被他丢得摔了个跟头,她随即站起来,朝他吠了两声,又咬了下他的裤脚,便扭着皱巴巴、肥嘟嘟的小身子往外跑,跑了两步,回头看他一眼,要他跟上她。

  易平澜一愣之後,猛然醒悟过来。

  「难道你知道观儿在哪,要带我去找他?」

  「汪。」她叫了声,用力点着狗脑袋。

  见这条狗竟这般通人性,易平澜连忙道:「快带我去。」

  她迈开四条腿,飞快领着他往先前那条巷弄而去。

  带着他来到一处民宅前,她才停下来,朝着那间民宅吠了声。

  「你说观儿在这里?」看着眼前那扇不起眼的门扉,易平澜狐疑问道。

  她重重朝他点头。

  易平澜发现自个儿竟在这只狗的眼里看出了着急,征战沙场多年,他从来不是鲁莽的性子,观儿若真在这里,那麽这事便有问题。

  他没敲门,两脚一蹬,翻墙跃进了屋里。

  见他一下就跳过那围墙,兰雨吃惊地瞪大眼,虽说那围墙不高,但一般人也没办法轻易就跳过去,难不成这人会轻功?

  她两眼发亮,抬起爪子挠着木门,很想跟进去瞧瞧,可木门从里头闩上了,她挠不开,只好等在门外,没多久就听见屋里传来呼喝声和打斗声。

  她想到那男人只有一个人,而屋里听起来似乎有两、三个人,也不知那男人打不打得过他们,心急地转着圈子。

  没等多久,就见那男人一脚踹开闩住的木门,除了抱着自家的侄儿外,还带着三个小孩走出来。

  易平澜出来後,觑见领他来的那条狗还等在门外,想起这条狗颇通人性,这回多亏牠带着他过来,才找到观儿,遂向狗儿道谢和解释——

  「此番多谢你了,那些人是人口贩子,专门拐卖孩子,我已把他们绑了,现下要去官府报官,让人将他们抓进府衙治罪。」说完,他将一直拿在手上的那包烤鸡,撕下一条腿,递给狗儿当做谢礼。

  来回跑了两趟,让早就饥肠辘辘的她肚子饿扁了,兰雨一口咬住鸡腿,迫不及待地趴在地上吃了起来。

  见状,易平澜薄唇扬起一抹笑,抱着吓得还在抽噎的侄儿,带着三个孩子朝府衙走去。

  等兰雨心满意足地吃完一整条鸡腿,粉红色的小舌头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这才陡然发现她准备要找来当她饲主的男人竟然不见了。

  她蹦地跳起来,一路嗅闻着男人的味道追过去。

  刚吃了七分饱,她四条腿跑得飞快,等她追到府衙时,恰好看见那男人牵着自家侄儿从衙门走出来,她兴奋地跑过去,朝他吠了两声。

  「汪汪。」找到你了。

  易平澜瞧见那狗又追来,这回也没再赶牠,对红着眼睛,已没在抽噎的侄儿表示,「观儿,二叔方才能及时找到你,多亏了这条狗带路。」

  观儿瞅着狗儿,小手伸进袖袋里,掏出一枚他藏起来的糖果,递到狗儿面前。

  「我二叔说是你救了我,这糖很好吃,给你吃。」二叔先前教过他受人恩惠要知恩图报,所以他把自己最喜欢的糖送给这狗儿吃。

  她嗅了嗅那糖的味道,甜甜的,似乎还透了丝桂花的香气,舌头一卷,不客气地吃了。

  「好了,咱们回去吧。」既然谈妥买卖了,易平澜牵着侄儿,往先前寄马的客栈走去。

  兰雨连忙跟在後头,高高兴兴地准备跟着她的饲主回家。

  岂知跟着他们来到客栈,那男人牵出一匹马,抱着侄儿上马後,便扬长而去。

  被抛下的她急追上去,一路愤怒地吠叫着——

  「汪汪汪汪汪汪汪汪……」给我等等,你们就这样抛弃救命恩人对吗?你们怎麽可以这麽无情无义丢下我!

  出了城门,易平澜回头瞥见那狗一路追赶着他们,剑眉微皱,心忖这狗是赖上他们了吗?

  「二叔,那狗为什麽一直追着咱们?」观儿也扭头看着那跑得气喘吁吁直吐着舌头的狗 …那身皱巴巴的皮毛,因为奔跑整个跟着上下跳动着,看着有些滑稽好笑。

  易平澜让黑风停下来,等了好半晌,瞧见那狗终於追上来,激动地朝他吠叫,他发现自个儿竟然能从狗儿的吠叫声里,听出牠在责备他。

  他不禁失笑,对那狗儿说:「你还跟着我们做什麽,我方才已拿了只鸡腿谢你了。」

  「汪汪汪汪汪……」她回了他一串不平地吠声。你竟然拿一只鸡腿就想打发我,我救了你侄子耶,你不是该把我供起来当成祖宗伺候才对吗!

  「怎麽,你还嫌不够啊。」他挑起眉,但那眸里却隐隐带着些许笑意,心下觉得这条狗挺有意思。

  「汪汪汪汪汪……」怎麽够,你侄儿的命只值一条鸡腿吗?我也用不着你把我当成祖宗伺候,只要你给我吃给我住,直到我变回人为止。

  「二叔,这狗在叫什麽?」观儿稚气地问。

  「二叔没学过狗话,听不懂牠在叫什麽。」易平澜没再理会兰雨,驾着马儿继续往前走。

  见他不理她,兰雨一路跟在马旁,朝他不停地吠叫着,抱怨他。

  观儿瞧见那狗儿一直不走,一路跟着他们,小脸有些担忧,「二叔,牠一直跟着咱们怎麽办?」

  易平澜瞅了眼那狗,起初觉得这狗浑身上下的毛皮就像老人脸上的摺子似的,皱巴巴,长得有些丑陋,但瞧久了竟也看出几分可爱来,尤其这狗似乎颇有灵性,更教他心里生出了几分喜爱来。

  「让牠跟吧,要是牠有本事一路跟着咱们回家,那就养了牠也无妨。」因为存了这样的心思,他刻意让黑风放缓了速度,否则真让黑风撒蹄子一跑,这狗绝对追不上。

  还在吠叫表达不满的兰雨,听见他的话,先是愣了愣,接着整个精神一振,为了跟饲主回家,她加快脚步紧跟着他骑的马。

  易平澜驭马徐徐而行,见狗儿在听了他对观儿说的话後,竟不再叫了,心中不由得再次确定,这狗确实听得懂人话。

  别的不提,单单只牠带着他去救了观儿的事,就值得他们养着牠,何况这狗还如此聪慧,这样的狗,世上怕找不出几只来。

  第2章

  「喏,去吃吧。」赵氏收拾桌子後,将几只碗里吃剩的残羹剩饭拨了拨,倒入一只破碗里,端给易平澜带回来的那条狗,一边嘟囔抱怨着,「这二叔子也真是的,是嫌家里米多不成,也不知家里为了供养小叔子在城里读书,每个月家里都紧巴巴的,还弄条狗回来吃白食。」

  见那狗竟不吃,还嫌弃地退了两步,赵氏没好气地啐了一声,「嘁,你再不吃,我可要端去喂鸡了。」这些吃剩的饭菜,她一向都拿来喂鸡,二叔子让她喂给这条狗吃,她还不乐意呢。

  喂那些鸡吃,不仅能让鸡长膘,兴许还能多下几颗蛋;喂这狗,就算养得再肥,二叔子肯让她宰来吃吗?

  兰雨趴在地上,悻悻地别开狗脑袋。曾经身为人,要她去吃那些别人吃过的残羹剩饭,她委实吃不下去,宁愿饿着肚子,也不肯吃一口。她有些委屈,原以为跟着易平澜回来,他会好吃好喝地供着她,哪里知道,他把她带到後院,就扔下她不管,下午回来到现在,人影都没见着。

  见那狗竟不搭理她,赵氏被气笑了,「好啊,你这狗脾气倒挺大的,是你自个儿不吃,我拿去喂鸡。」说着,她不客气地拿起那破碗,走到一旁的鸡棚,把那些剩菜剩饭拌进米糠里,喂给那几只鸡吃。

  兰雨恹恹地趴着,等赵氏喂完鸡回屋里,她走到鸡棚,垂涎地看着那几只被养得肥肥壮壮的鸡,想起先前吃过的那只烤鸡腿,忍不住回味地伸出小舌头舔了舔嘴。

  虽然现在变成狗,可她没胆子去咬那些鸡,就算抓到鸡,她也不敢生吃,只能可怜兮兮地望鸡止饥。

  突然听见屋後灶房那儿传来易平澜的声音,她竖起耳朵仔细听着——

  「大嫂,可喂狗吃了?」

  「喂了,牠可挑食了,竟不吃,我便把那些剩菜剩饭喂给鸡吃了。二叔子,不是我说,这狗脾气也忒大,牠又不像牛可以帮着耕作,也不像那些鸡能下蛋卖钱,养着牠有啥用呢?」赵氏叨念。

  「这狗很有灵性,先前多亏牠带我救回观儿,咱们家里不缺那口饭菜,就当是报恩,养着牠也是应该的,明儿个我进山打猎时,带牠一块去,兴许有牠帮忙,能多猎几只猎物回来。」

  「二叔子都这麽说了,那就养着牠吧。」

  「我去瞧瞧那狗。」

  听见他要过来看她,兰雨欣喜地扭着皱巴巴的小身子,瞧见他推开後门来了後院,她迈着四条腿兴匆匆跑过去,在他脚边绕着。

  「汪汪汪汪……」我要吃肉,快给我肉吃。

  见这狗一看到他便高兴地摇着小尾巴,易平澜那张冷脸缓了几分,嘴角隐隐带着笑意。

  「大嫂拿饭给你吃怎麽不吃?」

  「汪汪汪汪……」她不满地向他投诉。那种残羹剩饭也不知混了你们多少口水,很不卫生,吃了万一生病怎麽办?

  他虽没听懂这狗的意思,却多少从狗儿的吠叫声里听出牠似乎不太满意大嫂给牠准备的狗食,轻斥了句,「大嫂肯给你准备吃食就不错了,你这狗还挑食。」

  「汪汪汪汪……」她忿忿吠道。那些是喂鸡的,我才不要吃。

  易平澜心忖也许是今儿个给牠吃了个鸡腿,让这狗吃上了瘾,故而不肯再吃别的,板起脸来教训牠,「咱们这儿不是什麽大富大贵的人家,没办法顿顿供你吃鸡腿,你若要留下来,便不能挑食,否则咱们可供不起你。」

  闻言,兰雨尾巴和耳朵都垂了下去,她知道自己现在变成一只狗,是没资格挑食,饲主喂什麽她只能吃什麽,可她以前毕竟是人,心理上无法接受从别人碗里吃剩的残羹剩饭。

  见狗儿垂头丧气地趴在地上,易平澜缓了语气,接着说:「明儿个我带你进山,要是你有本事能自个儿打到猎物,那猎物便归你。」

  听见他这话,她耳朵竖了起来,两只圆滚滚的黑眼直瞅着他,「汪汪汪。」真的吗?

  见狗儿这般聪慧,不论他说什麽牠都听得懂,易平澜脸上的表情再缓了几分,抬手摸摸狗儿的脑袋,出声道:「我从不说假话。」他接着从衣袖掏出一颗适才从厨房里拿的馒头,喂给狗儿,「这馒头冷掉了,你将就着吃吧。」牠若再挑食,今晚只能饿肚子了。

  兰雨一口咬住馒头,放在两只前腿上,朝他高兴地吠叫了两声。

  「汪汪。」她宁愿顿顿吃馒头,也比吃那些别人吃剩的残羹剩饭好。

  瞧见冷掉的馒头竟能让牠高兴成这般,朝他直摇着尾巴,他喉头滚出低沉的笑声,「你这是饿狠了吧,你今晚先在这後院将就一晚,明儿个我再帮你搭个狗窝。」

  翌日一大早,跟着易平澜进山後,兰雨才发现她把打猎想得太简单。

  易平澜眼力极好,随便弯弓搭箭,都能射中雉鸡或是野兔。

  但她拚命迈着四条腿也没能追到半只猎物,她还发现一个问题,纵使追上,她也没胆子就那麽扑上去狠狠咬死牠们。

  她从没杀过活鸡,以前吃鸡,都是人家杀好的,现在要她用嘴巴活生生把猎物给咬死,她光想就觉得恶心,最後索性也不追着猎物跑,回头跟在易平澜脚边。

  易平澜见狗儿蹿了半天,也没咬到半只猎物,他搭弓射中了只山鸡,出声指使狗儿去叼回来。

  「去把山鸡咬回来。」

  听见他竟要她用嘴巴去把猎物咬回来,兰雨嫌脏不想去,蹲在他脚边没动。

  易平澜抬了抬眉,威胁道:「你没本事抓猎物,连叼猎物回来都不会,这麽没用,看来也没必要再养着你……」

  他话还没说完,她便吓得跳了起来,「汪汪。」我这就去把鸡叼回来。嗖地就飞奔过去,顾不得再嫌脏,张开嘴一口咬住鸡,把鸡给带回来,讨好地在他腿边放下,猛摇着尾巴。

  「汪汪汪……」我把山鸡咬回来了。

  易平澜被牠那讨好的眼神给看得笑出声,「瞧你这狗腿的模样,简直都要成精了。」

  她尾巴摇得更起劲了,「汪汪汪汪汪……」不要弃养我,以後每天好吃好喝地供着我,我保证每天都听你的话。

  易平澜没听懂牠在叫什麽,摸摸牠的狗脑袋,见时候已不早,将适才猎到的几只猎物收进一只麻布袋里,提着带下山。

  见狗儿紧跟在他脚边,他想起还没帮狗儿取名字,停下脚步朝狗下腹看去,「你是母狗还是公狗?」

  兰雨猛地一怔,羞得夹紧两条後腿趴下来不给他看,就算变成狗,她也是有羞耻心的。

  「快起来,让我瞧瞧。」这只狗看起来是只七、八个月大的幼犬,还没发育完全,之前他也没留意过牠是抬脚撒尿还是蹲着尿,也不对,是这狗从没在他面前撒过尿。

  「汪汪汪……」她朝他骂了两声,你不要脸。

  易平澜皱起眉,从狗的吠叫声里隐约听出牠在骂他,觉得莫名其妙,「你不让我看,我不知你是公是母,如何帮你取名?」

  她还是整只狗趴在地上不肯起来,取名字事小,名节事大,她誓死要扞卫自己的清白,不给他看。

  瞪着狗儿看了好一会儿,易平澜那在沙场上被称为鹰眼的双眸,多少看出了些端倪,他越发觉得这狗不同於寻常的狗儿,竟然还会害臊。

  他眼里浮着一抹逗弄的笑意,「既然你不让我看你是公是母,那这样吧,就叫你狗蛋好了。」

  「汪汪汪……」她抗议地吠叫,狗蛋太难听,她才不要叫这个名字。

  他故意道:「看来你也喜欢,那就这麽决定了。」他提起那袋猎物,继续往山下走。

  她爬起来跟在他脚边,朝他吠叫着表达不满。「汪汪汪汪……」

  「成了,我知道你很喜欢狗蛋这名字。」

  「汪汪汪汪……」才没有,我一点都不喜欢,不准叫我狗蛋。

  易平澜猝不及防弯下身子,探头朝狗儿的下腹投去一眼,摸着下巴,哂笑道:「原来是母的。」

  她一怔,连忙夹紧两条後腿,耳边却听见他调侃的笑声传来——

  「来不及,我都瞧见了。」

  「汪汪汪汪……」你这个人太无耻了。

  「你一条狗怎麽会像个大姑娘似的,这麽害臊,难不成真是狗妖?」他停下来,凑到狗儿面前仔细打量牠。

  瞧见俊帅的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瞧,兰雨一时紧张之下,被狗的本能驱使着,伸出小舌头朝饲主的嘴角舔了一口,舔完,她整个僵住,啊啊啊,她刚才做了什麽,竟然舔了他?!她怎麽会做出这种事来!

  易平澜冷不防被狗儿舔了口,浓眉微拢,抬手摸了摸被舔的嘴角,并不觉得嫌恶,倒是这狗在舔了他之後,原本就皱巴巴的脸皱得更加厉害,似乎是在害臊,活像人似的,他抬手揉了揉牠的耳朵,嘴角扬起一抹笑。

  「既然你是母的,那往後就叫你……皮妞吧。」

  皮妞?这名字也很难听好不好!兰雨不太满意,但总比狗蛋要来得好多了,勉强能接受。

  易平澜发现自个儿竟隐隐能察觉出这条狗的情绪,看出牠对皮妞这名字虽不太满意,却也接受了。不管牠是不是成了精怪的狗,只要牠没有加害他和家人的心,他可以让牠留下来。

  下山回到易家,兰雨趴在後院鸡棚旁的阴影下,此时虽已入秋,但今天秋老虎发威,日头很烈,她懒懒地把嘴靠在前腿上,想到今日上山自己一只猎物都没抓到,今天是别想吃到肉了,有些闷闷不乐。

  也不知是不是变成狗的关系,以前她倒没那麽爱吃肉,变成狗之後,吃肉的慾望变得很强烈。

  她回头看向旁边鸡棚里的鸡,想起昨天吃到的那只鸡腿,舔了舔嘴,那只鸡腿是易平澜当做她救了那小男孩的谢礼,以後大概都吃不到了,就像易平澜昨天对她所说,易家不是什麽富贵人家,不可能再拿那麽好吃的烤鸡喂养她,能拿那些剩菜剩饭喂她已不错了。

  思及以後可能过的苦日子,她心酸地想着,她究竟要到什麽时候才能变回去啊?

  就在她幽怨地自怨自艾时,易平澜拿了些木板过来,她懒洋洋地不想动,但想到这个人是她的饲主,为了给饲主留下好印象,她勉强爬起来,意思意思地走到他脚边蹭了两下,表达一下自己的亲近之意後,便又回到适才那处阴影下趴着不动。

  易平澜见狗儿似乎有些恹恹地,心忖也许是今儿个进山热到了,他找了处空地,用带过来的木板给牠搭建狗窝。入秋了,不久天气就会逐渐冷下来,有个遮风挡雨的屋子,能让这狗有个栖身之处。

  易平澜手很巧,几块木板在他手里,很快就有了个雏型。

  她睁着一双黑溜溜的眼睛盯着他看,他的身材很健硕,衣袖下的臂膀看得出很结实,那张古铜色俊挺的脸微微泛着薄汗,神色认真地在为她做着狗屋,她看着看着,心口有些荡漾起来。

  她活到二十五岁,只在高中时谈过一场纯纯的恋爱,高中毕业後,随着两人进入不同的大学,恋情无疾而终,之後,也不知为什麽,她的桃花没再开过。

  饲主的长相是她喜欢的类型,让她忍不住有些胡思乱想起来,接着思及人狗恋是注定没有结果的,不得不悲伤地掐断那非分之想。

  「二叔,你在做什麽?」午睡醒来,观儿和长他五岁的姊姊来到後院。

  「做狗屋。」易平澜头也没抬,拿起锯子将一截过长的木板锯掉。

  「观儿也帮二叔做。」观儿兴匆匆跑过来。

  易平澜瞟见狗儿面前的碗里已没水,吩咐侄儿,「你去给皮妞拿些乾净的水来。」

  「皮妞是谁?」听见一个不曾听过的陌生名字,观儿好奇地问。

  「是二叔帮那只狗取的名字。」提起这事,他眼里微露笑意。

  「牠叫皮妞啊。」观儿蹦蹦跳跳地来到狗儿面前,蹲下来看着牠,奶声奶气地叫着牠,「皮妞、皮妞,你有名字了。」

  易如仪也走过去,拿起那只缺了角的碗公,从井里打了些水,放到狗儿面前。她性子文静,乖巧懂事,很小便开始帮着家里干活,奶奶身子不太好,平时爹娘忙着照顾茶园,她既要照看弟弟,也要服侍奶奶。

  这狗昨儿个被二叔带回来时,她见牠模样长得有些丑也没多看,今天才仔细瞧了瞧牠,见牠那身皮毛虽然皱巴巴的,但多看几眼,倒也不觉得丑了。

  她小心翼翼地抬手摸了下牠的脑袋,细声细气地开口,「皮妞,这水给你喝,你快喝。」

  兰雨抬起眼皮睐她一眼,见这清秀的小姑娘带着善意的笑,伸出舌头朝碗公饮了几口水。

  她也是当了狗才知道,这狗喝水不是用嘴巴喝,是用舌头将水给卷进嘴巴里。

  见姊姊摸了狗,观儿也跟着伸手摸摸狗儿的脑袋,稚气地哄着狗儿,「皮妞要乖哦,以後有糖,观儿再分你吃。」

  易如仪告诉弟弟,「观儿,狗喜欢啃骨头,不喜欢吃糖啦,我瞧咱们村子里其他人家养的狗,都喜欢啃骨头。」

  「那以後咱们吃剩的骨头都留给皮妞吃。」观儿迳自决定了这事。

  「汪汪。」她才不要啃他吃剩的骨头呢。

  「姊姊你看,皮妞很高兴以後有骨头吃呢。」观儿完全曲解了她的吠叫声。

  这小孩到底是哪只眼睛看见她很高兴?天气太热,她实在没心情跟一个小鬼头再争下去,就算争下去,他也听不懂她的意思,她懒懒地趴着不再理他,看向易平澜,见他已把狗屋做好了七、八成,只差把屋顶钉上去就完成了。

  她原本对这狗屋没多少期待,但现下见狗屋在他巧手摆弄下倒也十分可爱,不由得有了几分喜欢。

  观儿见狗儿不睬他,跑回二叔身边,睁大眼看着那简单由几片木板搭起来,却显得别致可爱的木屋,忍不住也想要,「二叔,能帮观儿也做一个狗屋吗?」

  「观儿又不是狗,要狗屋做什麽?」易平澜虽宠侄儿,却也不会任由他予取予求。

  「可是这狗屋观儿瞧着好喜欢。」

  易如仪细声劝哄弟弟,「观儿不可以胡闹,二叔做狗屋是要给狗儿睡的,观儿要是喜欢,这狗屋就摆在後院,观儿可以常来看。」

  观儿从小在姊姊照顾下长大,姊弟俩感情很好,对姊姊的话倒很听从,噘着嘴儿应了声,「好吧。」

  在一旁看着二叔把屋顶装上後,将那狗屋搬到一处阴凉的空地,他跟着跑过去,在二叔带着狗儿进去前,他扭着小小的身子先钻了进去。

  见侄儿这麽喜爱他做的狗屋,易平澜哭笑不得,便让他先在里头玩一会。

  「观儿快出来。」须臾後,易如仪蹲下来探向洞口,招手要弟弟出来。

  「罢了,观儿喜欢就让他待一会儿吧。」易平澜看向站在他脚边的狗儿,「晚点我再拿些乾稻草铺进去,以後你就住在这狗屋里。」

  「汪汪。」她吠了两声,向他表达谢意。

  在里头玩了好一会儿,观儿才肯出来,兰雨在他出来後,走进狗屋里,转了一圈,觉得还算满意,便直接趴在里头,困得闭着眼睡了。

  带着侄儿、侄女进屋,易平澜瞅见灶房里,嫂子正在收拾他今早上山打回来的猎物,指着其中一只山鸡吩咐,「大嫂,这山鸡劳你帮我留一半,用水烫熟。」

  「二叔子可是要把这山鸡送人?」赵氏随口问了句。

  「是要给狗吃的。」

  赵氏可舍不得把半只山鸡给狗吃,反对道:「狗哪用得着给牠吃鸡,给牠吃剩菜剩饭就够了。」

  跟在二叔身旁的观儿搭腔说了句,「娘,皮妞喜欢吃骨头,以後咱们家的骨头都留给牠吃。」

  「这皮妞又是谁?」听见儿子的话,赵氏纳闷地问。

  「是二叔帮那狗取的名字。」易如仪解释。

  「那山鸡是皮妞帮着抓到,我先前便答应过牠,抓到的猎物归牠,所以这山鸡要分牠一半。」在易平澜眼里,区区一只山鸡算不得什麽,在山上指使皮妞去把鸡给叼回来那时,他便打算要把鸡分给狗儿一半。

  「二叔子,那只是一条狗,不是人,跟牠说的话没必要当真,牠又听不懂人话。」说到底,赵氏还是舍不得将一半的山鸡给狗吃。

  没人比易平澜更了解那狗,牠不仅听得懂人话,还像人一样会害臊使性子,但这话易平澜没告诉嫂子,淡淡瞟她一眼,语气里已有几分冷意——

  「我今儿个打回来的猎物不少,给牠一半的山鸡也没什麽,若大嫂嫌麻烦,那些猎物我来处理就是。」回来这两个月,他打回来的猎物都交给赵氏处理,有一半被她送回娘家去,他也没说什麽,如今他不过想分给自个儿养着的狗一半的山鸡,她便推三阻四,让他颇有些不豫。

  赵氏看出二叔子有些不快,连忙改口道:「欸,二叔子说这什麽话呢,这种事怎麽好让二叔子做,既然二叔子要给那狗一半的山鸡,我给就是了,我只是担心二叔子这麽惯着那狗,会把那狗给惯坏了。」

  「大嫂放心,这事我有分寸。」

  原本在狗屋里阖着眼睡着的兰雨,在听见灶房里传来的声音时便醒了过来,没办法,狗的听觉实在敏锐,她想不听都难。

  让她欣喜的是,易平澜竟然让他大嫂把那只山鸡分给她一半,想到有肉吃,她兴奋地站起来转着圈。

  有肉吃了、有肉吃了……

  她今天半只猎物都没有抓到,易平澜还分她一半山鸡,他真是个好人,她果然没有认错主人。

  从听了他们的话後,她就开始期待着,一直等到晚上,易家都吃饱後,她才看见赵氏过来。

  赵氏走到狗屋前,将那半只鸡扔到一只破碗里,没好气地朝狗儿嗔道:「喏,拿去吃吧,真没见谁家的狗这般好命,竟能吃半只鸡。」

  兰雨走到破碗前,发现那鸡肉少得可怜,哪里有半只,四分之一都不到,她忿忿地瞪赵氏一眼,真是欺狗太甚,易平澜明明答应要分给她半只的。

  见自个儿竟被条狗给瞪了,赵氏不悦地骂道:「啐,你这狗还敢瞪我,看我下次还给不给你吃的,不知好歹的畜生。」她骂骂咧咧地走向旁边的鸡棚去喂鸡。

  虽然对赵氏心有不满,但变成一条狗的兰雨也不能拿她如何,只好委屈地叼着鸡,趴在地上啃着。

  连下两天雨,今晨雨终於停了,秋雨过後,空气中透着丝潮意和凉意。

  午后秋阳高悬,兰雨趴在狗屋外头晒着太阳。

  「哟,那儿怎麽有只那麽丑的狗。」

  陡然响起的尖细嗓音让兰雨好奇地抬起头循声望过去,瞧见一个长着瓜子脸,模样秀丽的女孩,正一脸嫌弃地站在後门处看着她。

  「这狗是你二表哥从城里带回来的。」站在一旁的赵氏对她说道,她不喜欢兰雨,因此提起狗儿的语气也不太好。

  「二表哥怎麽会带只这麽丑怪的狗回来?他想养狗也该找只可爱的才是。」

  「还不是那日你二表哥带着观儿进城……所以这才把牠给带了回来。」赵氏将事情简单告诉胡青婉,接着埋怨道:「这狗还当自个儿是大爷,剩菜剩饭都不吃,非要大鱼大肉伺候着牠才成,你二表哥也惯着牠,顿顿都让我拿肉喂牠。」

  闻言,胡青婉厌恶地横了狗儿一眼,「二表哥也太宠着牠了,按我说,这麽丑怪的狗该乱棍打出去才是。」她自恃模样长得标致,在附近几个村子里也算是个美人,男人见着她都讨好地捧着她,而易平澜回来後,不理睬她也就罢了,每次看向她时的眼神,利得宛如刀子,彷佛她做了什麽对不起他的事。

  可易平澜九年前就离乡投军去了,那年她才不过是个六、七岁的小丫头,这麽多年没见,她几乎都要忘了还有一个二表哥。

  两个月前他回来後,她同爹娘一道过来看他,瞧见他那俊挺的模样,心下倒也有几分中意,可不知他是怎麽回事,每回她有意想接近他时,他便冷下脸转身走人,从没人这麽摆脸色给她看,她又气又恼。

  爹娘在他回来後,有意把她嫁给他,可他丝毫没将她看在眼里,这口气她哪咽得下。现下得知他对一条狗都比对她还好,心中不由得更恨,忍不住把这些日子来受的气全发泄在眼前的狗身上。

  抄起一旁的竹扫帚,她便朝眼前的狗儿打去。

  兰雨没防备被她打了一扫帚,惊得跳起来。这姑娘是与她有什麽深仇大恨啊,居然拿着扫帚发狠地打她。

  兰雨没遇过这麽泼辣的女人,吓得夹着尾巴四处躲着她。

  想到这几日在易平澜那儿受到的冷落,胡青婉越想越恼,下手更不留情。

  一旁看着的赵氏也没出声拦阻,她早就想打兰雨,但碍於二叔子,不敢真动手,这会儿见到有人替她收拾兰雨,心里正乐着,哪里还会去阻止。

  兰雨被胡青婉手里的竹扫帚打了好几下,愤怒地朝她龇着牙,可招来的是她更加使劲地追打,她敌不过那泼妇,後院的门关着,她出不去,只好朝通往灶房的後门逃去。

  胡青婉也追了过去。

  兰雨逃进灶房,再一路跑向堂屋,瞥见易平澜就坐在堂屋里,她朝他跑过去,扑到他脚边,一边蹭着他,一边生气地向他告状——

  「汪汪汪汪汪……」易平澜,有个不知道哪里来的疯女人打我。

  胡青婉刚好追过来,打红眼的她一时也没留意到狗儿正窝在易平澜脚边,一扫帚就朝牠打下去。

  在那扫帚要打到狗儿时,易平澜抬手一挥,她拿在手里的竹扫帚登时脱手飞了出去。

  「你在胡闹什麽?」他面带愠色呵斥,打狗也得看主人,这女人竟当着他的面打他养的狗,这是没把他这个饲主当回事吗?

  手里的竹扫帚被他冷不防给打掉,弄疼了胡青婉的手,她原要张口骂人,但下一瞬看清打掉竹扫帚的人正是易平澜,脸色顿时一变,扁着嘴摆出一副委屈的表情,「二表哥,这狗方才咬我,我一时气不过才打牠的。」

  带着女儿一块过来的伍氏,也忙不迭出声维护女儿,「平澜,青婉性子一向温柔又善解人意,若非那狗真咬疼了她,她必不会这般。」

  胡青婉一反适才那副泼辣的模样,柔柔弱弱地替自个儿辩解,「我方才到灶房看表嫂,听说二表哥养了条狗,一时好奇,便过去瞧瞧,哪里晓得这条狗也不知是怎麽回事,一见我就凶恶地朝我咬来,把我吓坏了,我害怕牠再咬我,这才拿起竹扫帚来防卫,哪里知道牠竟疯了似的追着要咬我,我怕被牠咬伤,这才不得不打了牠一下,谁知牠就从後院一路跑来堂屋,我担心牠吓着娘,才追过来想赶走牠。」说到这儿,她暗暗朝跟过来的赵氏使了个眼神,让她帮自个儿说两句好话。

  赵氏原就讨厌那狗,又早得知婆婆有意要让二叔子娶胡青婉为妻,乐得给她这个顺水人情,帮她说了两句话——

  「可不是,二叔子,我先前就说这狗养不得,牠这般胡乱咬人,万一日後连咱们也咬可怎麽办?」

  易平澜没漏看她们两人之间的眼神,沉着脸看向胡青婉的眸光里透着丝憎厌,「牠咬伤表妹哪儿了?」

  「咬、咬到……」她压根没被咬,突然被他这麽一问,一时窒了下才回答道:「咬到我的腿了。」男女授受不亲,她吃定他不可能要她撩起裙摆,查看她的伤口。

  易平澜丝毫不相信她所说,这个表妹是什麽样的品性,他一清二楚。

  「皮妞很通人性,牠不会轻易咬人,倘若表妹真被牠咬了,定是表妹先欺负了牠。」

  「我没有。」胡青婉抿着嘴,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样。

  见儿子为了区区一条狗竟把侄女给说得要哭了,胡氏出声斥责儿子——

  「老二,你说这什麽话,难道青婉还会骗你不成,还不快同她赔个罪?」今儿个弟媳特意带着女儿过来,一来是想让平澜与青婉有机会多见见,二来是要商谈他们的婚事。

  哪里知道儿子一见到青婉便不假辞色地责备她,她先前可是花了一番口舌,才说动弟弟和弟媳将青婉许配给儿子,若是青婉因此不肯下嫁,那可就不好了。

  易平澜也是方才在见了舅母後,才得知母亲打算让他迎娶胡青婉的事,但对这事他并不意外,却没打算要顺从母亲的意思娶胡青婉为妻,他抱起缩在脚边的狗儿站起身。

  「娘,当初多亏这狗带着我去救回观儿,否则这会儿观儿只怕早被那人口贩子不知拐卖到哪里去了,牠可说是对咱们有恩,我相信牠不会胡乱咬人,若是表妹真这般不喜欢牠,我带牠出去便是。」说完,他抱着狗儿便往外走。

  见儿子甩脸走人,胡氏气恼地嗔骂,「这孩子真是……都是这些年在军中把脾气给养大了。」她连忙看向弟媳和侄女,安抚道:「你们别见怪,这孩子平日里倒也不会这般无礼,兴许是他今儿个有些心情不太好。」

  「有些脾气倒无妨,但他适才出手打咱们青婉就不对,都弄疼咱们青婉的手,也没见他问一声。」伍氏满脸不悦。

  瞅见胡青婉一脸委屈地揉着手腕子,胡氏关切地走过去,「给姑母瞧瞧,伤着哪儿了?」她抬起她的手腕查看,瞥见腕上一处泛红的地方,回头吩咐媳妇去她房里拿药膏出来给胡青婉擦上。

  赵氏很快将药膏拿来,胡氏亲手替胡青婉抹上药膏,一边说着,「这药膏是平澜从军中带回来,能舒筋活血,药效极好,我先前摔了跤,把脚踝给扭了,肿得跟个包子一样,擦了这药,没两天就消了呢。」

  伍氏一听那药膏这麽好用,探手一把从她手里拿过去,嘴上说着,「哎,那这药膏我就带回去,也好早晚帮青婉上药。」

  胡氏心里舍不得那药膏,但听她这般说,也不好再把药膏拿回来,勉强挤了抹笑,再与她叙了几句,这才送走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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