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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试阅 ✿] 寄秋《钱袋主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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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喵 发表于 2016-7-14 10:34: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书名:《钱袋主母》
作者:寄秋
出版社:新月文化
出版日期:2016年7月20日
女主角:凌翎(皇甫婉容)
男主角:

【内容简介】

上一世,她是跟着公主去和亲的女史,专职赚钱当皇家的小金库,
蹉跎了青春终於熬到能回乡,谁知还是被人下毒害了命,
不过该说一切是上天美意的安排吗?她重生了,
新身分是个寡妇,带着两个可爱的包子小兄妹,
婆母是继室,妯娌很贪财,联手泼她脏水,说她偷人,女儿是杂种,
污了她的嫁妆不说,还想把他们娘仨赖以为生的庄子给抢走,
哼,能在公主身边混得风生水起的人,怎可能没两把刷子!
她牙尖嘴利,口头上谁也别想占她便宜,
她攒钱有门路,从前在突厥布的生意网正好整碗端过来,
赚得富到流油,庄子翻新盖大屋,就算没相公当家谁也不能欺负她,
但是这个失踪三四年,突然归家的男人说是她丈夫是怎麽回事?
他说他遇匪遭害摔入河中失忆了,以後他的妻、他的子他会护,
不需要啊,他俩不熟吧,他竟说:「睡睡就熟了。」(囧)
无赖啊这是,看来在外几年他不只武功练得高强,挣钱本事好,
从读书人变奸商,两人看似芯都换了,这下还让不让人好好当夫妻了?!






    第一章 上一世,钱袋女史

    「娘……娘……娘……」

    软糯糯的奶声奶气,梳着小髻的小娃儿有些偏瘦,脸色也是略微不健康的黄色,一身茜红色小袄半新不旧,袖口看得出短了一截,在袖口处又缝上两寸长的浅绿色衣袖。

    多出来的那一截袖口绣着一只又一只低头吃草的小羊,羊儿鲜活又逗趣,让一件原本看来平凡无奇的衣裳变得生动有趣,彷佛那羊儿就要从袖口处跑出来,在绿草地撒欢。

    「啊!什麽事,莹姐儿又饿了?」

    一块尺长的白绸布上绣了半幅的长堤春晓,翠绿色的丝线如那三月里新长的嫩绿,一针一线绣出垂岸杨柳,白白的柳絮花儿一飞,细枝条的垂柳也随风轻扬,如梦如幻的映照在碧绿水面上,随流水轻漾。

    执针的手似是一顿,停了好一会儿未再落针,穿着朴素的女子有些失神,似乎困在什麽令人哀伤的回忆中,久久回不了神,清亮如镜的双眸落在摊开的绣布上,宛若入定的老和尚,一动也不动的发愣。

    直到身边的小女儿轻扯她腰带上的双鱼荷包,她才像从千年一梦中醒来,眼神有几分陌生和清冷。

    「不饿,莹姐儿吃饱饱,肚肚胀胀。」瘦得见骨的小女孩摸摸微凸的小腹,笑得很满足。

    满足?

    看着小女孩腼腆的笑容,凌翎顿觉一股心疼涌上心头,不禁抚上「女儿」的头,对她露出疼惜的微笑。

    在她来之前,这一双小儿女更可怜,一天只吃一顿,还常常吃不饱,瘦得跟竹竿没两样,衣服穿在身上有如一块布挂着似,瘦小的只见衣服不见人,小猫小狗一般的小小一只。

    是的,她有一双儿女,大儿子隽哥儿四岁,聪明伶俐又有一点护短,护的是他文弱娴静的娘亲;女儿莹姐儿才两岁,娇憨可爱,正是黏娘的年纪,无时无刻就像一根小尾巴,紧紧跟在母亲身侧,很怕失去她。

    她的恐惧不是无缘无故,在这之前,她的母亲曾经昏迷一天一夜,不论她和哥哥怎麽叫也叫不醒,她好害怕,心中落下阴影,没看见娘亲的身影就会不安,一定要跟在母亲後头才能安心。

    但是在那一天一夜里,其实她的亲生母亲已经死了,挨不过病痛和苦熬的日子,放弃了生命,留下嗷嗷待哺的稚儿,很不负责任的撒手人寰,脱离令她苦痛的人世。

    再一次睁开眼的是换了芯的凌翎,一个陪嫁到突厥的女史,凌太傅膝下最宠爱的幼女。

    一看到自己纤弱如柳的身躯,凌翎自个儿也有些愕然,甚至是欷吁,她打出生就是爹娘捧在手掌心的娇娇女,养尊处优,婢仆如云,想吃什麽就吃什麽,从未如此孱弱过。

    打她一醒来,她真的不能接受自己变成另一个人,而且还是个娇弱到走两步路就喘得不停的闺阁妇人,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只守着一双儿女,不识菽麦,个性软弱,只会伤春悲秋的念两句酸诗,悲叹飘零身世。

    皇甫婉容,也就是这具躯壳的原主,她花了好几天功夫才适应如今的身分,并由仆从口中套出原主的生平。

    原主打小与赵家长子定有娃娃亲,两家的母亲是感情甚笃的手帕交,一心要牵成儿女的亲事,因此早早为两人定下婚约,等到长大後再行议婚。

    谁知赵家的主母一病不起,孩子不到三岁便病死了,赵父半年後再娶新妇,隔年生下次子赵逸风。

    赵家可是百年世家,声名在外,虽然不喜长子这门亲事,但为了顾及声誉并未毁约,依照约定迎娶。

    皇甫婉容的亲爹皇甫义行尽管是嫡子,但她爹在家族中并不受宠,除了会读书外,不通庶务,家中兄弟甚多,在家族的安排下,新婚不到三个月便偕妻分家出去。

    由於生性淡泊,对钱帛一物并不看重,因此当兄弟们为财产争得你死我活之际,他默然的带着分得薄薄的一份钱财,不去计较,不去强求,由五进的大宅院住到二进的小宅子里,发愤读书。

    妻子怀孕没多久,他考中了秀才,到私塾教书,一边教学生一边上进,不忘了来年的科举。他常挑灯夜读,只想为妻子挣一个诰命,不受妯娌取笑嫁了个不长进的丈夫。

    皇天不负苦心人,他终於考上举人,身为举人老爷,奉承的人也跟着多了,日子也渐渐富裕起来。

    但是该说时机不好呢,还是他考运不佳?几年後皇甫义行再进京科考时,竟遇到科举舞弊,龙颜大怒,停办了两届。六年後,皇甫老爹都过三十了,他又再一次负笈上京,这一回遇到洪水肆虐,桥断了,路不通,他只好无功而返。

    连连数回失利,他在功名上的追求就有点灰心了,原本不想再上京,止步於举人之前。

    而後长女即将及笄,也就是皇甫婉容,分家之後的皇甫家家境不如家大业大的赵家,在门户上有些不登对,他想了想决定再拚一次,让女儿出嫁前能有个得力的娘家当支柱,不至到了婆家处处受人打压,被人瞧不起。

    这一拚果真拚出个前途,二甲第七名,他在京城候官一年,得了个外放的县官之职。

    因为外放县城距离远,约半个月路程,所以提前为女儿置办好嫁妆,在举家上任前将女儿嫁入赵府,为赵家长媳。

    一开始两家还有所往来,走动得相当勤快,後来县官在任上太忙了,县官夫人又忙着应酬各家夫人、小儿入学院就读,在看到小夫妻俩过得有滋有味的样子,皇甫婉容又生下长子嫡孙,渐渐心安了,也就少些牵挂,除了节庆时的送礼,皇甫家竟有两年多未再到赵家来。

    也是有心人的隐瞒,皇甫义行夫妇不知女婿竟意外「身亡」了,而被留下来的遗孀遭到夫家诬陷,指称她肚里两个月大的孩子不足一个半月,不是赵家的种。

    一块白布硬是被染污了,赵家不承认皇甫婉容腹中的孩子,并以此为藉口将长媳长孙赶到她陪嫁的小庄子,说她偷人、不守妇道,丈夫刚死便守不住地与人苟合。

    其实说穿了还不是继母想独占财产,她连两岁大的孩子也容不下,一并赶到庄子上过活,随便安个罪名就让死了丈夫的长媳翻不了身,成了弃妇,赵家所有的财产全成了她儿子的,元配儿子一文也得不到。

    而皇甫婉容的陪嫁庄子并不大,连同庄子在内不到一百亩土地,而她又是只识诗文不知庄稼的後宅妇人,根本不晓得要如何打理庄子大小诸事,只能任由庄头欺上瞒下,缴上来的银子寥寥可数,少得连日子都要过不下去。

    女儿莹姐儿是早产,一生下来便体弱多病,延医买药更是少不了,使得她在银钱上更是捉襟见肘。

    皇甫婉容被赶出赵家时,她的妆奁和私人财物都来不及收拾,一转手就落入小谢氏手中,根本拿不回来。

    谢氏是她的继室婆婆,小谢氏是婆婆的娘家侄女,在她被赶出赵家不久後嫁入赵家,为赵逸风正室。

    而先前皇甫婉容之所以会昏迷了一天一夜,起因是小谢氏看中了皇甫婉容这座陪嫁庄子,庄子虽小但临近溪流,岸边广植垂柳和桃、杏,每到春天风景极佳,百花盛开。

    小谢氏想将这里改建成别庄,植株栽木,放养些山禽野兽,挖个小池塘养荷,一有空闲便能来此逛逛,打打猎,吃点野味,和三五好友办个诗会,博取好名声。

    皇甫婉容一向不与人争长论短,个性温婉,一遇到性情蛮横的小谢氏就没辙,小谢氏态度强硬的扔下两百两就要皇甫婉容娘仨搬走,还一副理所当然的口气,令人气愤。

    不说庄子的价值,光是以八十亩的中等田地来说,市价一亩少说四两左右,加上庄子,四、五百两是跑不掉,而且土地上还有庄稼,再过一个月就要收成了,起码值个百儿、八十两的,没六百两是拿不下。

    小谢氏以不到一半的价钱就想强买强卖,想当然耳是行不通,皇甫婉容再无知无力也晓得庄子是他们母子三人唯一的立身之处,若被小谢氏抢走了,他们还能往哪里去?

    於是皇甫婉容温声软语的摇头,这让志在必得的小谢氏很是着恼,一想到皇甫婉容长媳的身分,又思及「失踪」的大伯子,她一恼生怒,便用力地朝皇甫婉容一推……

    皇甫婉容原就羸弱,再加上长期吃不饱,体力不济,轻如柳絮的身子宛如风中残烛,被她这麽一推便往外跌去,脑壳重重地往石阶磕去,当下流了一地的鲜血。

    看到止不住的血,小谢氏吓到了,她匆匆地丢一锭五两银子要仆妇去寻大夫便赶紧离去,怕担上杀人的罪名。

    那一推把皇甫婉容的命推没了,在拖了一天一夜後,香消玉殒,足足断气了有一刻。

    但是没人发现,因为她原本就气息微弱,一儿一女又太年幼了,只当母亲睡着了,而她的奶娘夜嬷嬷年岁已高,禁不起熬夜,只能顾白日,夜里由年仅十三的丫头浅草看顾。

    只是小丫头浅草也是个迷糊的人,顾着顾着就打起盹了,丝毫未曾察觉主子没气了,打了个盹忽地醒来,见着主子胸口还有细微起伏,该熬药、该喂稀粥还是照做。

    凌翎回顾皇甫婉容短暂的一生,她一点也生不出怜悯心,她认为皇甫婉容太柔弱了,不忮不求不是心胸宽大,而是无能,堂堂大户人家的长媳居然被逼到流落乡野,还遭到弟媳妇的欺侮与凌辱,她的骨气和尊严到哪里去了?

    为母则强,就算不为自己,也要为了那一双伶俐可爱的儿女着想,她一再的退让是逼他们去死。

    要不是跌破头,血流满地吓跑了小谢氏,这会儿庄子早就保不住了,母子三人不知要到何处栖身。

    曾为女史的凌翎无法忍受懦弱和认命,她在北方狼地整整待了十五年,见过最严苛的天气,以及为生存所必须有的狠厉,想活下来就得比别人更强悍,否则沦为俎上肉。

    当年公主的和亲队伍有四名女史、八名女官,两百名宫女、太监,五百名侍卫和三百名匠人。

    三年过去後,存活的人剩不到三分之二,不是适应不了北方的环境和食物,便是被长年的贫瘠吓出病,在知故土难归的情况下,思乡情切,没多久便病故他乡,真的回不去了。

    又过了十年,活下来的不到一百人。

    一直到她死之前,公主身边只剩下五名左右的宫人,其他人已屍埋黄土,再也听不到熟悉的乡音。

    「娘,娘……」奶声奶气的声音又响起。

    「啊!怎麽了?」凌翎头一低,对上一双如镶黑玉般的眸子。

    「娘,呆呆……又呆呆了……」莹姐儿说起话来还有一些咬字不清,无法完整的表达一句话。

    这又是皇甫婉容的错,她忙着自怨自哀,感慨人事无常,完全不曾细心地教养一双儿女,任其野生野长,连四岁的儿子都还未开蒙,大字不认识一个,一数到十还会数错。

    凌翎一见眉清目秀的隽哥儿居然没拿过笔,她心里气得要把皇甫婉容给凌迟了,家里穷是一回事,但她好歹是县官之女,也识些诗文,教些启蒙的《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不成吗?自个儿不成器还拖累孩子。

    成为皇甫婉容的凌翎重生已月余了,头几日她因为头部受伤而浑身乏力,休养些日子後身子渐渐好转,当她发现儿子居然目不识丁时,震惊之余她便着手开蒙之事。

    她真的没想到皇甫婉容会这麽穷,除了小谢氏匆忙丢下的五两银子外,钱匣子里只剩下二两多的碎银,那点钱割一斤肉,买二十斤米、二十斤白面,再买一些日常用品就没了,更别提买药补身。

    不过什麽都能省,笔墨纸砚不能省,光是买文具的银子就花了三两,如今她手上连一两银都没有。

    眼下,她最重要的一件事便是想办法弄钱。

    「是发呆,不是呆呆,来,跟娘说一遍。」启蒙要趁早,她这女儿不要求她精明,最起码要灵慧点,别被人骗。

    凌翎不晓得她何时会走,就像她不知为何会在皇甫婉容的身体醒来,她的上一辈子最渴望的是有个自己的家和一双可爱乖巧的孩子,如今也算是「美梦成真」了,她打算尽可能地带好两个孩子,除了弥补前一世的缺憾,也能让他们过得好。

    虽然这一个家少了父亲的角色,但是她并不介意,若是身边真多了个丈夫,她还真不知要如何应对。

    现在这样就很好,她想,希望能一直保持下去。

    「发呆。」莹姐儿跟着念,小模样很是惹人怜。

    「嗯,是发呆,娘有时绣累了就想休息一下,这叫放空思绪。」她是常常走神,不自觉的回想过往。

    上一世死时刚过三十岁生辰,当时她正听闻可以返回故国了,喜极而泣,谁知她是回来了,却是装在黑漆福字棺木中被运回,魂魄坐在棺木上入关,却连家门都到不了。

    她的兄弟们前来接灵,就在兄妹、姊弟要碰面之际,凌翎忽觉有一股困意袭来,当她再有知觉时是被痛醒的,身上盖着花色已褪的被褥。

    「喔,放空……我也要学……」莹姐儿很兴奋地捉住她的手,兴高采烈的眯着眼笑。

    闻言,凌翎失笑地揉揉女儿稍微长点肉的面颊。「这不用学,等你长大了就会,以後你有得是机会。」

    若一直养在闺阁中,还能不无聊死。

    凌翎是在京城中长大,是凌太傅最宠爱的小女儿,打小要什麽有什麽,凌太傅简直把她宠上天了,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也擅长骑马、射箭,整日跟着兄弟们疯玩,还去过同人馆。

    同人馆是外邦使臣与非本国商人居住的会馆,外邦使臣较少,通常是来做生意的商人居多,语言很杂,常和哥哥、堂哥堂弟混迹其中的她不仅学到他们的语言,还学到怎麽做生意,哪国的丝绸最便宜、哪国的瓷器最好卖,她一清二楚。

    这些本事让她日後多了很多便利,摊上一个糟心的公主後,她成了无所不能的全才,既要为荒唐成性的公主排除万难、分忧解劳外,还要为她的奢靡过度找财路。

    要不是公主太会花钱了,凌翎说不定会是全突厥最富有的女商人,美貌加上才华,根本不愁嫁。

    「娘,我跟你学刺绣,绣好看的花好卖钱,给莹姐儿买新衣服。」莹姐儿盯着绣了一半的绣布,她看不懂上面绣了什麽,只觉得好看,娘绣好了就可以拿到县城卖钱。

    以她的年纪只知道有了银子就有香喷喷的米饭吃了,再淋上剁得细细的肉酱,她一次能吃两碗白饭。

    看到莹姐儿身上有些过小的衣裙,凌翎笑着搂了搂她。「等夜嬷嬷回来就有银子了,娘给你和哥哥扯几尺布,咱们都穿新衣服好不好?还给莹姐儿买头绳和头花。」

    皇甫婉容的身子太弱了,略通医理的凌翎在自行调理下养了快半个月才好了些,手上也没有银子,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她想了想以她目前的身子状况,走是走不远,吃重的活也干不了,除了拿手的刺绣外,旁的事也没法干,为了糊口,便拿起针线试试水温。

    幸好当年夜嬷嬷机警,在皇甫婉容被诬陷「偷人」之际,略略收拾了一些细软,往包袱中塞了几张银票和碎银,以及大爷临出门赶考买来送给妻子的几块布,他们才撑得到今日。

    银子和银票早花完了,倒是几块细绢、白绸还留着,凌翎取出其中一块细绢裁成方帕大小,以她多年的绣功绣上图样,让夜嬷嬷拿到城里的绸缎庄卖,所得的银两再买些粮食、布料回来,改善窘困的生活。

    不过太操劳她还是吃不消,当她还是凌翎时,一天绣三、五条帕子不成问题,信手拈来的小事,可是一到皇甫婉容的身体,两天能绣好一条帕子就该偷笑了,她先绣了两条让夜嬷嬷拿去卖,得银一两七,下半个月的吃食便有着落了。

    而後养着养着较有力气了,庄子里正好有一大片竹子,她便剖竹细分,将双面绣做成竹骨团扇,以更高的价钱待售,她非常需要银子,坐以待毙不是她的行事作风。

    一名和亲的女史需要做团扇吗?

    要的,如果遇上一个刁钻,不跟人讲道理的公主。

    这位去突厥和亲的公主在未出阁前便是我行我素的性情,她想要的东西必须马上送到她面前,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延误。

    因此和公主最亲近的女史什麽都要学,跟宫人学、跟匠人学,学了一身的手巧奇技,久而久之,凌翎几乎是无所不会,到了突厥後过了几年,她甚至连兽皮都会剥,硝制成皮子。

    身为太子太傅最宠爱的么女,她何须成为陪嫁的女史,她爹不同意,凌府上下也不允许,只想她许配一门美满婚事,夫唱妇随,夫妇和睦,和和乐乐地过好自个儿的日子。

    都怪有一年她随父亲入宫,庆贺皇上万寿节,才六岁的她明明个头不大,却被兰妃之女丰玉公主一眼盯上,死皮赖脸地硬是指定她为伴读,非要皇上宣她入宫不可。

    那时兰妃正得宠,皇上二话不说的点了太傅之女为公主伴读。

    此後十年她便是宫中常客,公主一召就得入宫,平时伴读,离了御书房便是玩伴。

    凌翎自幼聪慧,很快地便顺了公主的毛,虽然公主骄纵任性,但她在宫中的日子还是过得很舒坦,和公主两人常是捉弄别人的同党,她才不是被人使唤来使唤去的小可怜。

    几年後兰妃失宠,宫里多了宠冠六宫的孟婕妤,两个人争得厉害,也斗得风云变色,後宫之中就被这两个女人弄得乌烟瘴气,连一心向佛的皇上也管不住,由着她们去闹。

    闹着,吵着,公主及笄了,要物色驸马,偏偏此时突厥大军在边境打了一仗,烧杀掳掠了十几个村落,被守关将士打了回去还大言不惭,说要是不送公主来和亲便要再开打。

    朝廷闹成一片,主和、主战的文官武将闹得不可开交,那时候的枕头风非常中用,孟婕妤的一番枕边细语下,身心得到大满足的皇帝便下令丰玉公主和亲突厥。

    圣意已下,丰玉公主不管如何哭吵,甚至闹到圣驾前,还是改不了和亲的命运,此行已定。

    无法改变圣意的公主,性格变得更蛮横了,痛恨起身边的每一个人,连无力挽回的兰妃也成为她痛恨的对象,她一个人不好过,便要所有人跟她一样不好过,一起毁灭。

    那时凌翎已经订亲了,再三个月就要成亲,她的未婚夫是她自小就认识的宁将军之子宁玉晟,年十八,大她三岁,青梅竹马的两人打小感情就好,情意切切的如同一个人。

    要嫁到茹毛饮血的突厥,公主可是见不得人好,她一看到眼染喜色的凌翎,不乐意了,竟然以死相胁,既是伴读也该是陪嫁,她要皇上封凌翎为女史,陪同嫁至一片荒凉的关外,否则宁死不嫁。

    凌府满门一听闻,惊得大骇,凌家父子还在金銮殿跪上一整天,请圣上收回成命,但是皇上一句——?朕的女儿嫁人,爱卿的女儿陪不得吗?要不要朕把皇位让出来。

    凌府不敢求了,再求便是逆上。

    不过他们还是走了路子,请太子出面求情,看在太子的面子,皇上同意三年後可归。

    凌府进宫谢恩。

    只是此举又激怒了丰玉公主,她另有打算。

    适时,宁将军母丧,宁玉晟也得守三年孝,所以婚期往後延三年也是可行的,待出了孝期再议婚。

    然而三年後,凌府长子前往突厥接人时,已为突厥王妃的丰玉公主怎麽也不肯放人,还冷诮的说:「人是不可能给你,但是要屍体简单,本妃陪送上好的楠木棺材一口。」

    凌云峰是被突厥士兵驱逐的,扬言王妃有令——?再入突厥地界刖其双足,不得全身而退。

    凌家人被赶走一事,事隔三日才传到凌翎耳中,她气不过的找公主理论,为此还和公主闹得不愉快,差点也害其他女史、女官受到牵连,被送给草原上骁勇善战的勇士。

    「我都回不去,你凭什麽回去?」

    丰玉公主愤怒的大吼,凌翎无声的落泪。

    最後两人各退一步,妥协,以十年为限,在十年期满後凌翎可以迳自离去,但是在这期限内,公主要她做什麽她都得做,不得有任何违逆,她是公主的钱袋子和万能女史。

    凌翎捞钱的本事无人能出其右,她仗着公主的势开采宝石,并大量搜购皮毛和药材,差人运往京城兜售,再让人以公主之名运来盐和江南的茶叶、布匹,卖给突厥人。

    她两相得利,经手的银两每年有数百万之数。

    可惜公主太会花钱了,一下子要建宫殿,一下子要盖别院,嫌突厥什麽都缺,高价购买关内各项物事,还曾花费上百万两运冰,也曾为了想吃鱼,不惜路途遥远运来十尾武昌鱼。

    凌翎赚得多,花得也快,所以她无时无刻不想着攒钱的法子,她还得为自己存返乡的路费。

    谁知十年一到,丰玉公主怀着她第三个孩子,由於孩子过大,有性命之虞,此时此刻的凌翎根本走不开,她必须确保公主生产顺利,母子平安才行,否则公主出事她也别想活命,还没抵达家门便已人头落地。

    再说打小的情分加上十年的异乡相处,说没感情是骗人的,公主的孩子是凌翎看着出生的,他们喊她女史姑姑,当身边的人越来越少了,这份情谊也就越弥足珍贵,凌翎像个姊姊般管着爱胡闹的公主。

    等到公主生下第三子,坐完月子,突厥爆发大规模的内战,这下凌翎想走也走不了,到处在打仗。

    打了好几年终於平静了,凌翎也已三十了,当年的青梅竹马早娶妻生子,为人夫,为人父,她当下有种不知往哪去的茫然感,她不晓得还能不能做回那个单纯的凌府千金?

    但是她还是要回去,思乡之情快将她折磨死了,她想爹,想娘,想十几年不见的哥哥、弟弟。

    公主来送行,赐了她一杯饯别酒,此後天南地北各一方,再也不相见,一路好走,不再思乡。

    凌翎一杯下肚後就没再清醒,她被安置在楠木福棺中运回京。

    原来到了最後,公主还是没放过她。

    第二章 这一世,初为人母

    「莹姐儿,我们去看哥哥练字好不好?」

    「好。」莹姐儿娇软的一应。

    凌翎抱起身子还很轻的莹姐儿,鼻头往她颈肩、胳肢窝蹭来蹭去,逗得她小小身子扭来扭去,咯咯咯的笑个不停。

    听着小女娃甜糯的咯笑声,凌翎觉得旁徨不已的心变得平静许多,她不再是凌太傅之女、当权大臣的家眷,而是两个孩子的母亲皇甫婉容,年幼的他们需要她。

    庄子不大,院子只有二进,分了三小院和一处客房,另外是下人住的偏屋,母女俩只走了几步路便到了两明一暗的小院,明处的左间屋子做为书房,一个眉目清朗的小儿正十分专注的描红。

    「小姐……」

    凌翎……不,凌翎这名字已随着逝去的生命消失了,她该认命,真正把自己当作这具身子的主人。

    皇甫婉容在唇上比出一指,做出噤声的动作。

    因为没钱买不起小厮,浅草便暂时充当书僮,为小少爷铺纸,研墨添茶。

    「娘。」额上冒了点薄汗的隽哥儿见到娘亲到来,欢喜的咧开嘴。

    「娘吵到你了?」怎麽才练个字就满头大汗,他拿的是笔不是大刀。她笑着用帕子擦擦儿子额头的汗。

    他摇头,模样很是可爱。「没吵到,我刚好写完十个大字,娘你瞧瞧,看我写得好不好?」

    「好,娘瞅瞅。」她由不适应当娘,到如今的应得顺口,心里已接受是两个娃儿的娘。

    小孩子都是爱求表现的,当她看到儿子亮晶晶的双眼瞅着她瞧,笑在心里的她鼓励的揉揉他的头发。

    「嗯,以初学者来说已经很不错了,你再多用点心能写得更好,等夜嬷嬷买了纸回来,娘教你识更多的字,我们也该念《三字经》启蒙。」他的启蒙已经晚上一、两年。

    在凌府,凌氏子孙约两岁大就会背完《三字经》,三、四岁的孩子能写一手好字,《百家姓》、《千字文》那是倒背如流,《朱子家训》是最基本的课表,书阁内上万本的藏书是府内子弟的必读物,每人至少要看过一遍,不用熟记但要知其出处。

    文人子弟重读书,能知文识字,通达其中含意,不求文以立国,但求通情达理,腹有书香,修身持德。

    「好,那我再练练,娘你再坐一会儿,浅草姊姊,给我娘上茶。」隽哥儿小大人似的吩咐丫头做事。

    「是的,小少爷。」

    浅草笑着要斟茶,一张圆脸很有喜感,十三岁的她比同年龄的姑娘高?,但不知是这些年缺粮少食的,就圆一张脸面,手脚和腰身细且修长,初见时有种不协调感。

    脸圆的人应该是胖子,怎麽会瘦得像皮包骨呢?可是看久了也顺眼,她笑起来的样子很甜,让人忍不住跟着笑。

    「不用了,我不渴,还有隽哥儿也别练了,再写小手都要肿了,娘要教你一件事,凡事要适可而止,过与不及都不好。」皇甫婉容内在的凌翎一时半刻还改不了女史的作风,一开口免不了要说教。

    不过求知心切的隽哥儿却很喜欢这样的教导,以前的娘根本不管他,他大字不识一个,现在的娘变得好好,会教他一笔一划的写字,还会告诉他很多他不知道的事,只是他有时候听不太懂,要想很久很久。

    两人一个愿意教,一个乐意学,相处起来比从前还像亲母子。

    「娘,不写就写不好。」他觉得他还可以再写十个大字。

    将女儿放在矮凳上,皇甫婉容揽过儿子,轻揉他微酸的小指头,「是不是有酸麻酸麻的感觉?这就是该休息的警讯,要是再练下去,五根小手指就要肿起来了,隔天你会拿不住笔,别说十个大字了,你一个字也写不了。」

    「是这样吗?」他摸摸自己的手,真的像娘说的一按就酸酸的,他刚刚练字时完全感觉不到。

    「要不要试试?」皇甫婉容指着摊开的白纸,让他亲自尝试,有些事做过了方知个中滋味。

    「不要、不要,娘再揉揉,我手酸。」他摇头摇得很快,露出小孩子才有的天真。

    「就你命好,还要娘跟你揉手。」她取笑儿子的娇气,有缘当母子是一种福气,她会多疼疼他。

    隽哥儿一个劲的笑,直往娘亲怀里钻。

    一旁的浅草面上含笑,轻手轻脚的收拾笔墨,将书写过的毛笔清洗乾净,倒放在竹节做的笔筒里。

    「哥哥,羞羞,跟娘撒娇,我长大了,不跟娘撒娇。」莹姐儿一直捉着娘亲的裙子不放,小脸一抬很是神气。

    「好呀!你别跟我抢娘,娘是我一个人的。」他两只小手一张开,站直的高度只抱得到娘的大腿。

    莹姐儿一听,微黄的小脸就扁了,一副快哭的模样。「娘,你不会不要莹姐儿对不对?娘也是我的。」

    「对,娘是你们的,你们是娘的心肝。」她一手一个抱满怀,感受为人母的喜悦。

    「嗯,娘不要再睡着了叫不醒,莹儿会怕。」皇甫婉容的昏迷让莹姐儿吓到了,她一直记着娘脸白白的样子。

    一说到娘亲差点死掉,隽哥儿的身体微微发抖,他抱母亲的手更紧了,好像他一松手她就会消失不见。

    「好,不怕、不怕,娘只是睡沉了,一时没听见你们的声音,以後隽哥儿要带着妹妹,你是哥哥,要保护妹妹,等你长大了要当咱们家的顶梁柱。」他们才是最亲的,骨血相连,而她不确定能不能一直当他们的娘。

    未雨绸缪是人之常情,顶着皇甫婉容的皮肉,她能做的是教这对儿女成长,彼此关心,彼此照顾,即便有一天她不在了,两个娃儿也能同心度过危难,在茫茫人世找到活下去的方式。

    「我听娘的,娘说什麽我就做什麽。」隽哥儿很慎重的牵起妹妹的手,表情有点严肃。

    「娘,我就跟哥哥好,不跟哥哥吵架。」莹姐儿把哥哥的手拉得很紧,拉着、扯着就玩起来。

    看着两个小娃的淘气,皇甫婉容也笑了,大手包小手的跟他们玩起勾勾手的游戏。「不许跑,我捉着谁的手了?」

    「不是我、不是我,是哥哥的手。」好好玩。

    「不是我、不是我,是妹妹的手。」妹妹的手好小。

    「喔!谁说谎了?不诚实的人会被月亮婆婆割耳朵。」这一招用来吓小孩子最有用了。

    「不要、不要,不要割我的耳朵,娘坏,吓我。」小娃儿都快哭了,眼眶含着泪泡。

    「妹妹不怕,哥哥保护你,我们不理会坏娘。」娘呀!干麽要吓妹妹,她一哭起来很惊天动地的。

    看到儿子埋怨又无奈的神情,皇甫婉容忍不住大笑,笑得连浅草都一脸狐疑,小姐伤了一回怎麽变了一个人似,以前她从不放声大笑,说是不端庄,最多露齿一笑。

    「小姐——?」一声略带老气的声音一喊。

    往门口一瞧,一名四十来岁的妇人穿着暗褚色衣裙走近,脸上带着一抹止不住的笑意。

    「夜嬷嬷,你回来了。」原主的奶娘,一个忠心的妇人。

    「小姐,你让老奴卖的团扇,老奴……」还真是神了,那般的高价居然也卖得出去?!

    皇甫婉容举起手制止,转头吩咐,「浅草,去煮锅绿豆汤给隽哥儿、莹姐儿消消暑,记得留一碗给夜嬷嬷……」

    将人给打发出去後,她才让夜嬷嬷把事情说了,闻言,也是一脸的惊喜。

    「真的卖出六十两?」

    「是的,小姐,绸缎庄的掌柜一瞧见老奴拿出的团扇,两眼顿时睁得好大,把老奴吓得差点夺门而出。」她以为价钱开得太高了,有诓人的意味,掌柜的要抡袖子揍人。

    夜嬷嬷不姓夜,她本姓什麽其实也不记得了,小时候逃荒逃到皇甫家附近的庄子,老庄头看她可怜就收留她在庄子上干活,大了嫁给庄头在皇甫家干小厮的二儿子,生有二子一女。

    後来皇甫老爷甫生长女要一名奶娘,刚生完老三不久的夜嬷嬷便去了,皇甫夫妇待人是没话说的好,对待府中下人也十分和气,因此夜嬷嬷一待就不走了,一心奶大小姐。

    皇甫家分家了,她也毫无二话的跟着走,把丈夫孩子扔在本家,没有什麽比她家小姐更重要。

    有感於她的忠心,皇甫老爷把她一家子从本家赎出来,脱出奴籍,老庄头成了皇甫家的管家,一个儿子在老爷跟前听差,一个儿子在外面管着两间铺子,小女儿在夫人的安排下嫁给铺子里的二管事,夜嬷嬷更加感激且护主。

    本来夜嬷嬷的儿子想接她去奉养,可是她怎麽也放心不下一手带到大的小姐,因此留着未走。

    「没跟你讲价?」

    夜嬷嬷笑得脸上像开了一朵花似。「没呢!一把抢走老奴手上的团扇,还直问还有没有。」

    她从不晓得一把扇子这麽好卖,老爷一年的俸禄还没两把扇子高呢!喜得她嘴都阖不拢。

    「过两天你再送两把过去,这次一把一百两。」夜嬷嬷不知道双面绣的价值,这在宫中一把没三百两买不到。

    丰玉公主的陪嫁中就有会双面绣的手艺人,但是会双面绣法的绣娘越来越少了,不但要手巧,还要有耐心,娴熟工笔画和花鸟图样,能在脑海中绘出两幅迥异的图样同时下针。

    当时她花了三年的功夫才学会精巧的双面绣法,在公主缺钱的时候,将大幅绣件卖与突厥权贵,南方的绣品在北方相当抢手,当初的卖价是一匣子、一匣子的各色宝石,她让人镶成珠钗宝簪回京城卖,获利是出人意料的可观。

    即使在如今的市面上,双面绣仍是价高不可得的极品,一旦有绣件流出,多得是人抢着要买。

    「什麽,一百两?」会不会太高了?

    夜嬷嬷惊得两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皇甫婉容轻声一笑,「放胆开价,不打紧的,你跟掌柜的说,半个月後有三尺左右的炕屏,他要买就下单,一件五百两,订金先付一百两,五十两银票,其余散银,余下的四百两等收到货再付,若他不要了我好找别家。」

    「小……小姐,你不是跟老奴开玩笑吧?」五百两有人买吗?不过一扇小小的炕屏而已。

    「你只管照我的话说,其他你别管。」五百两还喊低了,掌柜的一转手能赚个二、三百两。

    要不是她急着用钱她还会抬抬价钱,把人胃口吊足了再出价,自个儿出马把掌柜的哄得一愣一愣的。

    「是的,小姐。」夜嬷嬷话一落下,随即面上露出欲言又止的神情,似乎纠结了好一会儿才开口一问,「小姐,你几时学会了双面绣,为何老奴毫不知情,也从未看你绣过?」直到最近。

    夜嬷嬷是最了解皇甫婉容的人,她是知道小姐会一点女红,但手艺还好,并不专精,能绣出一朵海棠花就算很了不起,别说是完整的海棠春睡图,那对小姐的绣技而言,难度太高了。

    可是自从小姐撞伤头之後,她整个人像是大开窍了,少了平日能忍则忍的软性子,多了股叫人感慨又欣喜的硬气,说起话来条理分明,不再夹杂着令人听了叹气的风花雪月。

    小姐能有所长进,身为奶娘的她最为开心,就怕只是一时的意气,过了这口气又弱了气势,让两位小少爷、小小姐要多受点苦。

    「我磕到脑门时其实不是陷入昏迷,而是进入一处白雾缥缈的仙境,里面有位掌管人间女儿事的仙妃娘娘,她告诉我仙境一年是人间一日,她用仙法教会我所有女儿家该会的技艺,从农耕到女红,甚至妇科调理的医理,我在里头足足待了一年。」她用如梦似幻的口气说着。

    夜嬷嬷出身乡野,见识本来就不高,又长年处於後宅,见过的世面更不多,不识字的她就是个土气村姑,只是运气好遇上性子好的皇甫义行一家人,说穿了本质上还是腹无点墨的乡愿妇人,很容易听信怪力乱神。

    尤其是她还有点愚忠吧!相信吃她奶奶大的小姐不会骗她,小姐说什麽都是对的,绝无虚言。

    如果不是遇到仙妃娘娘了,小姐怎麽会突然变聪慧?虽然她从前就小有慧名,但是太过与世无争了,即使背上见不得人的污名也忍气吞声,不敢向婆母讨回公道。

    谁看不出来呢,赵家主母谢氏并不是长房大爷的生母,二房二爷才是她的亲生子,大爷一不在,她便想着由头往长房泼污水,好让长房子嗣得不到一丝好处,日後赵府的家产全归二房独有。

    偏偏小姐看不透,骨子里有文人的清高,不想在银钱上多作计较,以为不扯破脸就能相安无事,偏安一隅。

    谢氏姑侄是得寸进尺的人,赵府已是她们的囊中物还不知足,连小姐的嫁妆也要霸占,最後心狠地把他们唯一的栖身之所都要夺走,小姐再要不醒悟,真要一无所有了,沦为一贫如洗的乞丐。

    所幸小姐因祸得福,遇到大福气了,得仙人所助,将她脑子里的秽气全清走,只留下福分。

    夜嬷嬷的心里是这麽想,小姐一夕之间变聪明了是得天助——?神仙都看不下去了,下凡来相助。

    「小姐,你一年不吃东西不会饿吗?」

    突如其来的一句话,听得皇甫婉容面上一哂,她声音略乾的扬唇,「仙风玉露足以饱食矣!」

    为了应付刁蛮的公主,她早练就了说假话面不改色的好口才,只要能把人说服了,假作真时真亦假。

    「啊!小姐有福了。」真好,小姐也能苦尽甘来了,受了赵府两、三年的冤枉气,也该吐一吐了。

    是福吗?未到盖棺论定时,谁也说不清。「夜嬷嬷,我这一撞脑子有些不清楚了,以前的事不太记得牢,你来跟我说一说,大爷为什麽没了的,婆婆凭什麽一口咬定莹姐儿不是赵府的种,她有任何凭证,是有奸夫还是捉奸在床?」

    现在她是皇甫婉容,人活在世上便要争一口气,不能由着人造谣生事,硬把千夫所指的淫行往她头上栽。

    一听她肯理一理这子虚乌有的罪名,夜嬷嬷比谁都高兴。「大爷中举後原本无心科举,他想走从商这条路,和几位同窗好友合资做生意,头两年也做得不错,还出资把赵氏祠堂翻新了,买了两百亩土地当作祭田,供族中清寒子弟就读,家中有困难的族人也能从中领取一份救济……」

    可谢氏说中了举不考进士太可惜,自愿从公中拿出两千两,怂恿无心仕途的赵逸尘再进取,以为嫡弟的榜样。

    赵逸尘刚好有桩生意要往京城一趟,他便想着勉力一试也无妨,重拾书本准备了数月,在开春过後便出了门,身边带了几个随从,和一名识途老马的管事。

    谁知一个月後传来赵逸尘意外身亡的消息,几名仆从都惨遭杀害,唯有老管事重伤装死才逃过一劫,他负伤逃回通化县来报丧,其他人的屍首由当地知府收埋。

    「你是说没有大爷的屍体?」生要见人,死要见屍,堂堂赵府的长房长子竟如此草率的解决身後事。

    「当时有同行的幸存者目睹大爷被砍了好几刀,一身鲜血淋漓,劫财的盗贼一路将大爷逼落黄沙滚滚的大江,起先大爷还冒出头呼气,但是水流湍急,很快就沉下去了……」那几日刚下过一场大雨,江水都是泥泞的,黄浊浊一片。

    「没人下去打捞?」就算活不了也要入土为安,岂能曝屍江河中,任由鱼虾啃咬屍身。

    「江水太急了,上游还因为连日暴雨而溃堤,淹水数百里,官府里的衙役不敢下水打捞,他们说此江一流几百里,一日之内已横越百里之外,怕是再难寻回。」谢氏根本不肯花银子找人,只在府中摆设灵堂,供人拜祭。

    「老爷没说一句话吗?」怎麽说也是自个儿的骨肉,真能无动於衷的漠视?那就太无情了。

    「老爷一听到大爷死讯便病倒了,这一病就养了个把月才好,老爷病一好,大爷早已以衣冠下葬,而小姐你就被送到庄子了。」他们的手法太粗暴了,简直不给人一条活路。

    「我那时就被送走了?」动作还真快呀!趁人还在丧夫的悲痛中全无防备,一举铲除多余的障碍。

    宫中的肮脏事见多了,她完全不用多想就能猜中所谓的盗匪是怎麽回事,先把碍眼的人给解决了,余下的不难处理,女人、小孩而已,还能碍事吗?

    狠心一点的一把火便一了百了,全然不留痕迹。

    「小姐那时明明有快两个月的身孕,可太太请来的大夫偏说才刚怀上,硬生生地指称小姐不贞,大爷的棺木前脚才出大门,太太後脚就让人把咱们几个绑上马车,小少爷在後头追着哭,太太乾脆一并将他丢上马车……」

    原本皇甫婉容有四个陪嫁丫头,两名应对里外的嬷嬷,事到临头,有几个倒戈了,求「心善」的主子放了她们。

    谢氏身边的婆子比土匪还狠,抢了卖身契就还给那几人,口出秽言地要车夫快点把他们送走。

    所以到庄子服侍的下人只有不离小姐左右的夜嬷嬷,以及冒傻气的浅草,这两年若非有她们两人的一路相护,皇甫婉容怕是早已魂归离恨天,连生产的那一关也过不了。

    「後来呢?」事情不会这麽简单落幕。

    「後来小小姐出生了,老爷曾来看一眼,见小小姐的眉目与大爷十分相似,便给老奴二十两银子,叫老奴好好照顾小姐,而後一年多,那边的人再也没来庄子闹事。」大概是老爷压下去的,不让谢氏来闹。

    「直到小谢氏又再度上门。」她这位弟媳是有多不要脸,人都被他们逼到走投无路了,还来抢食这觉得好欺负的肉包子。

    「是的,老奴只在二少奶奶还在她当姑娘的时候见过,二爷娶亲时并未知会咱们,是过後才在城里听人提起。」

    怕他们长房闹场吗?真是太把自己当回事。

    「所以说大爷也有可能未死?」

    夜嬷嬷叹口气,她倒是希望大爷未死,可别说依当时凶险的情况是凶多吉少,就算真的没死,这都过了几年了都不见人回来,恐怕是早就死透了。

    而皇甫婉容却是心想还是让他死了吧!死得乾乾净净的好,她可不想平白多个丈夫。

    第三章 忘了自己是谁

    未见屍便有变数。

    不愧是当过女史的,料事如神,此时的赵逸尘的确活得活蹦乱跳,不仅身上的伤好了,还拜了一名酒鬼为师,学了一身好武艺,能飞檐走壁,踏雪无痕,一蹿蹿得半天高。

    只是,他失忆了,脑门靠近眉尾的地方有一道硬物撞击过的疤痕,似是在江河中飘流,被河里的浮木击中。

    「呆子头,你还没想起来吗?」

    一名头发稀疏的老头光着半颗脑壳,衣衫邋遢地穿着露趾的破草鞋,抽动着红通通的酒糟鼻,似躺似卧的以手拄头,斜卧在大石头上,一只酒葫芦斜着倒入嘴里,咂巴咂巴的嗝出嘴沫子。

    「师父,我不叫呆子头。」清眉朗目的男子坐得十分俊挺,一双深不见底的墨瞳宛若那水潭,冷得漠然。

    「我不是你师父,我只教了你几招庄稼把戏,赶赶羊还行,别拿来杀牛。」要不是他根骨奇佳,不练可惜,他才不浪费力气教他,教了两三年还是一根温不热的木头。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若非师父在江边垂钓,此时的自己已是一缕亡魂,救命之恩如再生父母。

    「少给老头子掉书袋子,升米恩,斗米仇比比皆是,哪天你用我教的招式反过来对付我,我一点也不意外。」这年头不讲师徒,即便亲如父子也有反目成仇的一天。

    就像他的第一个弟子,将他所教的武学用在弑父上头,杀了生父之後又想来杀他,怕他走漏风声,反被他一掌击毙。

    「不会。」恩将仇报的事他做不成。

    「哈!我从不相信从人嘴巴说出来的话,那跟放屁没两样。」他大口的喝着酒,酒液从他唇边滑下。

    「那是因为你酒喝多了。」酒从不离身,名副其实的酒鬼,哪里有酒就往哪里待,不把酒喝光绝不离开。

    「哈哈,是谁在说醉话了,你连你自个儿是谁都不清楚,还敢说我喝多了,至少我还知道自己是谁,我姓钱,人称钱老鬼是也。」他边大口喝酒,边仰头大笑,行为放浪,疯疯癫癫。

    钱老鬼乃医毒双圣,没人晓得他还会武功,轻功一绝,他以毒杀人,看不顺眼的就撒上一把毒粉,可他鲜少用医救人,因为看得顺眼的人实在太少太少了,眼前的清俊男子是少数的例外。

    「我只是忘了。」总有一天他会想起来。

    「忘一辈子。」他说得含诮带讥。

    「不会。」他隐隐约约有些残影在脑海中晃动。

    「你说不会就不会吗?都两年多了,也没见你的亲人寻来,八成是你这人的人缘太差,大夥儿巴不得你早死了,你还是认命点,娶了徐豹那闺女,说不定明年给你生个白胖儿子好为你送终。」起码留个种,逢年过节上炷香。

    伤天害理的事干多了通常活不久。

    钱老鬼爱饮酒,红肿的鼻头比狗鼻子还灵,鼻子轻轻一嗅,埋在地底的红泥封坛也闻得出来。

    「我应该有个儿子。」他手里轻握着一只泡过水的褪色荷包,里面有个小儿玩耍的玉器。

    不是小儿给他外出时的念想,便是他见了有趣,想买回去给家中稚儿把玩。

    换言之,他是成过亲的。

    他被救起时,除了一身被江水冲刷得破旧的衣衫外,别无长物,唯独手中死也不放手的绣了一根竹子的荷包。

    「应该?」他一顿,发出怪声的桀笑。

    「师父,我知道你有一种药,可以让我恢复记忆。」他不想再在夜深人静时,头痛欲裂的想着自己是谁。

    「呿!不给你。」老子辛辛苦苦炼了三年,为何要给这个老想在他身上占便宜的臭小子?

    「师父……」男子神色冷峻,清冷的眸子中透着一丝恳求,他总觉得他有很重要的事要去做。

    钱老鬼不快的一吼,「都说别叫我师父了,你是听不懂人话呀?!不过看在你给我送酒的分上,只要你想起自己的名字,我就把药送给你,你看,我也挺和善的。」

    「你不怕我骗你?」

    他「哼」了一声,「除非你想死得更快。」

    他的毒天下无双,无人能解。

    「你……」

    男子还想求药,但是不远处传来高唤的男声。

    「二当家,二当家的,你在哪里?出个声音吧!」

    「我在这里。」

    循声而来的是一名长得猴儿似的瘦小男子,背後背了两把磨得锋利的斧头,他拨开挡路的长藤,从长满利刺的树丛後头走出。

    「哎呀!二当家的你真让人一通好找,我小猴都快走断一双腿了。」胡阳大山很大,山峦叠着山峦,一峰连着一峰。

    「找我做什麽?」他的声音一迳冷漠。

    「是大当家的找你……」话说到一半,小猴忽地仰鼻一嗅,「二当家一个人喝酒?」

    大石头上空无一人,只留下淡淡酒香。

    「你看到第二个人吗?」他轻瞟一眼,微动的树叶上残留一滴酒滴,如露珠一般在叶片上滚动。

    「嘿!嘿!一个人喝酒清静些,没人来打扰。」他奉承的搓着手,模样谄媚,不时贼眉贼眼的打量四周。

    「不是说大当家找我。」他当来闲聊的吗?

    「是是是,有一桩大买卖,大当家急着找你商量……」

    秋荷残影,湖面映照飞掠而过的蜻蜓,一抹孤雁飞过天际,形单影只的往温暖南方飞去。

    炎炎七月刚过,刚下了一场小雨,入秋後的气候渐渐转凉,田里的稻穗黄澄澄的一片,往下低垂。

    南方多雨,闹了几场涝灾,地里的收成普遍不好,对南边的百姓而言,这是个难过的年冬。

    可是地处偏西南的通化县却是个雨水适中的好地方,北去有胡阳大山挡住多变的风雨,南有疏浚的大川足以疏洪,当各地纷纷传出灾情,唯有此处及邻近几个县城全无灾害,还意外的丰收,结实累累。

    「夜嬷嬷,你替我买来一家四口人,最好是有一儿一女的,年纪不要太大,一个给隽哥儿当小厮,一个当莹姐儿的丫头,丈夫要能管家,妻子负责厨房……」

    夜嬷嬷是多麽伶俐的人,闻弦歌而知雅意,她一听小姐的吩咐就知道要的是什麽人,不到三天功夫,便找来衣衫褴褛的一家人,四口人刚刚好,一个也不少。

    男子约三十岁,不大壮实,但一脸精干,是个能办事的,妇人则二十七、八岁,腰略粗,肤色偏黑,脸色有着焦虑多日的憔悴,一儿一女一个十岁、一个七岁,皆长得一副老实相。

    皇甫婉容只淡淡的扫一眼,便让他们留下了,这一家人欢喜的露出久违的笑意,连忙磕头认主。

    短短的一个月中,皇甫婉容一共绣出三座炕屏,得银二千两,手中有钱的她才决定买婢置仆,让一双儿女也有人照看着,符合他们小姐、少爷的身分。

    但她绣完炕屏後不打算再绣了,将手边的银子拨出一半,买些南边的精巧物事,托人带到北边贩售,以赚取巨额价差。

    此行若能成功,她会在最短的时间内累积财富。

    当她还是凌翎时,在突厥的十余年里,占尽天时人利的她开辟了好几条南来北往的商道,手底下培育出的能人近百名,没人比她更清楚这些人姓何名啥、什麽来历。

    几年下来,一个个都成了名声不小的人物,除了她,鲜少人知晓和他们联络的方式,这是她的优势。

    在以为能离开突厥,返回故土之初,为了能让留在突厥的丰玉公主能继续享有奢靡尊荣的生活,她拟好一份通商名单,准备在进关前交给信得过的女官,让那人照着她的安排行商。

    可惜来不及送出她就死了,这算幸还是不幸?

    不管怎麽说,如今倒给了她一条可调动的暗路,让她在重生之後不致走得艰辛,当初联络的暗号并未更动,她也事先告知会有人接替她,那麽皇甫婉容一出现便不突兀了。

    这一连串的环环相扣,好像是上天给她的恩泽,重活一次的机会不再有遗憾,她会认真的做自己。

    「大少奶奶,这不妥。」穿着湛青色衣袍,颈上挂着八两重的镶玉颈圈,年逾四十的陈庄头一点也不像管理田地的老把式,倒像是招摇过市的大地主,腰间还系了只通体透绿的玉兔配饰。

    「有何不妥?」丢掉旧衣裳,换上新裁的秋裳,养出红润脸色的皇甫婉容目光淡如秋水,多一分太浓艳,少一分太清寡,明湛清亮的眸子映出山光水色,浅浅流水轻涧。

    「南方涝患连年,正是米粮价高的好时机,此时若是脱手能赚到以往的两倍之数,大少奶奶勿以妇人之短见而做出错误的决定。」陈庄头说话的口气有些不客气,明显看得出对女人想掌权的蔑视和不敬。

    「陈庄头,这八十亩土地是谁的?」他该知道谁才是东家。

    「是大少奶奶的陪嫁。」一个妇道人家也想指手划脚,那也要看她有没有本事,千斤米粮多少银两她可知晓?

    陈庄头一脸蔑然,态度始终摆得高高的,有几分「你不用我还有谁可用」的张狂,吃定了女人家成不了事。

    他有些过於膨胀自己,认为地里的事没他管着不成,他是无可取代,就连主子也要看他脸色,否则他一个不痛快,来年的嚼用就要抱歉了,米粮「发霉」可不是他的过失。

    往年的陈庄头便是用这个方式偷运走将近一半的新米,再将廉价的陈米混杂其中,谎称是新收的稻米保存不当进了水,因此未脱壳的稻子长霉发芽,不能食用。

    不熟农务的皇甫婉容就这样被他骗了几年,而他的胃口也越来越大,越拿越多,一开始是几十斤的盗取,来年变成几百斤,去年更是胆大妄为,堂而皇之指称遭到虫害,光明正大的拉走一千五百斤白米,所赚银两中饱私囊。

    毫不知情的皇甫婉容真以为田里遭灾了,还取下发上的金钗典当七十两,贴补收成不好的佃户。

    「那麽我今年的收成不卖与你何干?该给你的工钱我一文钱也不会少给你。」她不是以前的皇甫婉容,任他舌粲莲花的糊弄,要不是看他还得用的分上,早一脚将他踢开。

    手边能用的人还是太少了,她得尽快赚上一大笔钱,多买些伶俐的人加以培养,带个两、三年後也成材了。

    皇甫婉容琢磨着亲自培育一批能为她所用的人才,她辛苦个几年就能放手,由着他们去掌理,到那时她只要一门心思放在儿女身上,让他俩有个全无後顾之忧的将来。

    儿子的前途、女儿的婚嫁,样样都要操心,她这个半路跳出来的娘亲也得做得有模有样。

    陈庄头一听,急了。「不行呀!大少奶奶,我已经和南方的粮贩子说好了,过两天地里的稻子一收割就使人来拉,我不能说话不算数,这攸关诚信问题,不可背信。」

    他连价钱都商谈好了,未脱壳的稻米一石约十两,八十多亩可收两千石左右,将近两万两。

    以往能卖两、三千两已经是高价了,这回是南方连涝三年的缘故,造成米价节节攀高,稻子在田里还没收割呢!就有商贩子抢着下定,等不及去壳便要往南方拉。

    五千两订银已入了陈庄头银袋,他怎麽也不可能再拿出来,东家今年的收成不能不卖,要不然他就亏大了。

    「我点头了吗?」

    皇甫婉容的一句话堵死了陈庄头,她明白地告诉他她才是东家,她说了算,没人可以替她作主。

    「可是以往都是由我出面,大少奶奶是矜贵人,何须为这点细微末节的小事操心,您把田里的事交给我就是我的责任,怎麽能让大少奶奶沾染烟火味。」绝对不行。

    「我是谁?」

    他一怔,面上皮肉稍稍凝住。「您是大少奶奶呀!」

    为何有此一问?陈庄头的心里发出不安的疑问。

    「我是指你口中自称的『我』,你是什麽身分?」哼!在他眼中她是大少奶奶,那就是赵家的,而非姑奶奶。

    陈庄头是皇甫婉容的陪嫁之一,也就是说他是皇甫家的家奴,连同庄子和田地皆归皇甫婉容所有,该是她的人,可是他却一口一个的喊着大少奶奶,毫无半丝为人奴的恭敬,还一副和她平起平坐的嚣狂样,可见他心底并未视她为主,而是将她看成一名可欺的弱女子,目光短浅的任他拿捏。

    「我?」陈庄头一顿,清清喉咙,挺直的腰杆子微微往前倾,声音发涩,「我……我是庄头。」

    「没错,你只是庄头而已,主家都没发话,你有什麽资格自作主张。」要灭灭他的威风。

    「以往都是这麽做,我……」谁晓得这个为夫家所弃的女人抽什麽风,突然关心起田里的稻作。

    「我?」她扬眉。

    陈庄头的背脊泛起一股冷意,他直了好些年的腰终於弯下去了。「是小的,小的太不经心了,以为东家会照往例的只留下几石米自用,其余以市价卖给米铺当一年花用。」

    她略感满意的一颔首。「好在你还知道自己是谁,不用我费心扳扳你的腰,你要晓得你的卖身契还在我手中。」

    她的便宜老爹买下他时他还只是个逃难的灾民,身边除了一床破棉被和两身衣服外再无长物,是她爹可怜他才给他一份活干,还给老大不小的他讨了房妻室,让他从此安顿下来。

    陈庄头在田里干活很卖力,所以皇甫老爹才将他留给女儿,从小农户提拔为管着十数人的庄头,只因相信他会做得好,将小姐视为主子,全心维护。

    可惜皇甫老爹看错了,他把心大的白眼狼看成忠心不二的顾家犬,赵府长子还在时不敢贪得太多,人走茶凉後就把手伸得太长了,贪了东家的财物还不够,居然妄想整碗端走。

    陈庄头表情一变,腰弯得更低了。「一切听东家的吩咐。」他的冷汗直流。

    勾着唇,皇甫婉容无声轻笑,「不论你拿多少,还回去。」

    「这……」五千两呀!这不是要他的命吗?

    「还有,记得谁才是你的主子,不要尽想着往那边送好处,这两年你用我的银子『孝敬』婆婆也该够了,孝顺长辈是为人儿媳的责任,以後不必劳烦你。」

    皇甫婉容呀!瞧你过得多卑微,都快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了,无良的婆婆还不放过你,跟你抢粮抢银子,你这一生为什麽让自己过得这麽委屈?

    在皇甫婉容身体里的凌翎对原主的不满又添了一些,她实在无法接受明明能过得好日子却被折腾得支离破碎、生不如死。

    想到一睁开眼看见两个瘦得没丁点肉的娃儿,脸色因为长期吃不饱而发黄,目光呆滞的缺乏稚童该有的活泼,死气沉沉的宛如两具等死的行屍,不知明天在哪里,她的心口便有一股莫名的怒气——?对原主的积怒。

    「小的,小的……没有。」他的汗流得更多了,整个背都湿透了,像是泡在水里面。

    「我不管你有没有,我只要求从今日以後你只有一个主子,不要妄想两边讨巧,机会是你的,我给你,好自珍惜。」

    她语调不轻不重,温煦的恍如微风拂过,却句句敲打着他的心,令他汗流浃背。

    「是、是,小的谨记东家的嘱咐。」这女人……不,是东家,几时变得这般厉害?处事明快干练。

    「还有,落雪前再种一茬冬麦、包谷和土豆,收成後我有用处,不做粮食用。」她有更大的收益。

    「不做粮食用?」他表情古怪。

    做粮种。但她没必要让他明白。「明年开春接着种,稻作缓一年,以麦子和包谷为主,土豆十亩左右即可。」

    短期作物收获快,约在枯水期来临前便可收成。

    「什麽,不种稻?」那他们来年吃什麽?

    「这里有三十两银子,十两银子是单给你的,另外二十五两另外分给那五户为我干活的佃农,稻米入仓後,你再置办几桌席面,算是慰劳他们这一年的辛劳,银子由我出。」不会让人白干活。

    「……」

    五千两和十两……差距太大了,欲哭无泪的陈庄头不敢抬头,怕人瞧见他眼底的泪光。

    蓦地,他打了个冷颤,想起等着分一杯羹的谢氏姑侄,她们还巴望着把这一季的稻米卖了好从中获利。

    完了、完了,这下子得罪太多了,他要怎麽跟她们说大少奶奶今年不卖米,说好的好处就此作罢。

    唉!唉!唉!苦呀!

    一年後——?

    「娘,你要去哪里?」

    皇甫婉容若无其事的转身,脸上带着完美无瑕的浅笑,她略低了低头,看向个头稍微抽高两寸的白肉包子。

    「隽哥儿,你太严肃了,娘只是看帐看累了,想到外头透透气,偷个懒,你别板着一张脸,好像娘要作贼似。」

    要理直气壮不心虚,她活了两辈子的人还斗不过一个五岁大的男童,他就爱装出小老头的样子。

    「你又想溜到城里玩是不是?」娘真狡猾。

    「不像话,是去收帐,娘不做生意有你的吃喝穿戴吗?」她摇着头,故作失望,好似儿子太不懂事了。

    「娘,你不要每次都找冠冕堂皇的理由糊弄人,我长大了,会分辨是非,你骗不了我。」一派少年老成的隽哥儿微噘着嘴,双手往後一背,做出「他是大人」的模样。

    看着个头到腰际的儿子,她喷笑道:「是呀!是呀!隽哥儿长大了,是一家之主了,家里没有你不行,娘出去玩了,你好好的看家,还要照顾妹妹,别让她顽皮了。」

    「娘,我还没长得很大,你看我没你一半高,不能当家,我……我砚台没了,要到县城里买。」娘太坏了,自个儿出去玩居然不带他,他巴着她大腿也要跟,看她怎麽丢下他。

    「啧!娘给你请先生不是教你耍赖,呿!呿!呿!这是谁家的孩子,这麽死皮赖脸。」皇甫婉容轻推儿子额头,假意不认子,带着小屁孩逛大街有何乐趣。

    「你家的,我是娘的隽哥儿。」

    他一把抱住她的腿,无赖的咧开嘴求当跟班,看得小厮汤圆很无语。

    「哦!原来是我家的隽哥儿,咱们家将来的顶梁柱,你这番无赖行径太不成器了。」这狗皮膏药的习性是跟谁学的?

    「我也要跟啦。」反正他只有五岁,不用太有出息。

    「娘,我也去、我也去。」养得粉妆玉琢的莹姐儿一蹦一跳的跑过来,手里抱着刚出生不到两个月、毛色雪白的狐狸犬。

    看着一双白嫩可爱的儿女,两眼发光的直瞅着她瞧,皇甫婉容无奈的笑了。「好,一起去。」

    「哇!好棒,要去城里了……」她要换上刚做的新裙子,系上浅粉色的头绳,让粉豆再帮她编个辫子。

    「娘,我要买九连环和七巧板,你上次说我要是听话就买匹小马给我,我可以自己挑吗?我喜欢黑色的马……」

    「停,别吵,你们两颗跳豆,又不是第一次到城里去,你们兴奋个什麽劲。」天呀!头好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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